女人一生最重要的,莫过托付终身。她因此发狠,选了破釜沉舟。在某个杀千刀的夜里,她弃家逃婚,揣着惶惶不安的心,独自坐上了开往北方的火车。
北方的冬天和南方的殊途同归。那天,在她的人生里,凛冽如刀锋的寒冷取代了刺骨的阴森。左右都是冷,也不知道她改变了什么。
“自由”于人间,或者仅是某一种独特的苦难。又或者,人世不许凡人伟大,不许我们体会“自由”的真相。
她受教育程度低,身上没多少钱,工作不好找,最后只能仗着有点姿色,在一家三流酒店站台。
那天她遇见了张志强。
张志强带着一批海上工人,到酒店办理入住。在前台交涉的时候,张志强多看了她两眼,在她手背上摸了一下。
起初张志强对她很好,又给她些小钱花。张志强这人长得俊,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弯弯。她以为这就是爱情。
后来她才知道,张志强早就结婚了,还有个儿子。
那时她已经有了小欢。她不敢跳出火坑,怕极了再过那种无依无靠的日子,就只能带着小欢,像过街老鼠一样,稀里糊涂成了人人喊打的婊子,被张志强藏匿在肮脏之下。
她开始后悔——如果她没有来北方,没有上张志强的床,没有生下小欢……尽管凡事没有如果,她还会这般厌恶地去想象。
人性最丑恶的样子,就是“后悔”。
她和小欢被张志强养在外头,多年来没名没份,直到前些天,事情终于暴露。她听说张志强的老婆要和张志强离婚。
然后她成了只吃潲水的畜生,居然可怕地冒出了些喜悦心思。——张志强离婚,就能和她结婚了。
可笑她漂泊苦难了太久,尊严早就磨成了渣滓。——她懦弱,她太想要一个家。
可惜,“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张志强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