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比武,应该有趣又精彩吧。伊莎贝拉的期待越来越高,她打听过一些,霍克家的艾莉西娅有“火舞”的美誉。双刀之一的破晓血槽殷红如血,霍克家的刀法以快著称,施展起来如同在火中起舞,因此得名。略微展开想象,金发赤目的美人舞起双刀,仿如驾驭着火焰,一定赏心悦目。可惜现实中的艾莉西娅戴着一顶鹰型头盔,钢铁打造的两翼漆得火红,从额角伸出,直指天际。狰狞的鹰头从钢盔额头上伸出来,鹰嘴锐利如钩,扣住护鼻。艾莉西娅的脸藏在刻满飞羽的面罩后面,瞧不见真容,只有轻慢的态度仍旧从包裹她的钢铁里泄露出来。
艾莉西娅只拔出了一柄刀,刀身银亮,刀刃的弧线流畅优美,炽烈的阳光下,血槽里的红色幽暗而不真切。是破晓。这柄刀一定喝过很多血,隔得这么远,伊莎贝拉似乎还能感受到束缚在红光中,鬼魂压抑的哭喊。她的刀真的很快,只见红光一闪,快得好像只是错觉,对手手中的长枪立刻断作两截。持枪的骑士勇武有加,武器被毁,还不放弃,握着断枪就刺。红光再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断枪骑士的钢甲发出数声呻吟,骑士仰天倒在尘土中,被拦腰斩断的枪杆从他手中滚落。他还想去捞,被艾莉西娅一脚踩住手。破晓寒芒闪烁的刀尖从他面罩的眼缝里缓缓伸入。断枪骑士忽然僵住了,他周围的漫起的尘雾好像也凝固了,事实上,就连伊莎贝拉的呼吸似乎也凝结了。
“她要杀人吗?这人跟她有什么仇?”伊莎贝拉听见安妮在问,她张了张嘴,不知如何回答。然后绯娜的声音响起来,慵懒又冷漠。“她的仇人可多了,没揶揄过她身世的人,一只手也数得过来。不过她只是在玩罢了,狮子逮到羚羊,有时也这么玩。”
绯娜似笑非笑,捻起大拇指和中指,垂下眼帘盯着自己短到看不到白边的指甲。她刚说完,躺在地上的断枪骑士果然举起左手,宣告投降。裁判的旗子这时候才举起来。也不怪他,他忙着止血,这时候还用张白手绢捂住半张脸,只怕鼻血还在流呢!
第56章 比武大会(四)
如果是克莉斯, 绝不会那样干。她不会羞辱认真作战的对手,让他在十万双眼睛底下蒙羞。断枪骑士爬起来之后一直没把面罩掀开, 垂着头,逃也似的离开会场。艾莉西娅则漫不经心地用她绣满金纹的绯红披风裹住左胳膊,摇头晃脑往休息区走,看那架势,多半吹着口哨。搁在平常,伊莎贝拉一定看不上她,非但看不上,私下里还会跟安妮取笑她。说她毫无荣耀之心,吊儿郎当像个流氓。可今天她很想见证艾莉西娅的胜利, 看她轻松获胜, 虽然过程令人不齿,但还是暂时放下了心。绯娜则看不出高兴与否, 事实上, 她刚刚遮住嘴打了个呵欠。对于她这样的狮子来说,一触即溃的比赛太无聊了。
伊莎贝拉再看竞技场正中, 场上的旗帜没有一面是她认得的,不由也跟着走起神来。大会开始之前, 决赛名单传得到处都是, 听安吉——绯娜赐给她的仆人——说,大街上卖熟食的商贩都用比武名单包肉卖。伊莎贝拉仔细看过写满一百名武士名字的比武清单, 上面没有克莉斯的名字。她掩饰不住失望,又看了一遍,才悻悻丢到一边。克莉斯是没有家徽的皇家骑士,但她可以打着尉队的旗帜来参赛,闻名大陆的“恶龙”斯坦就打的军旗。
斯坦实在太有名了, 他的名字越过剃刀山脉,一直传到远在大陆北方的守望城里。奥维利亚的人们都说他杀人如麻,在蒙塔韦斯特征服战里,他五次率队冲锋,到后来连马匹都浑身浴血。又说他专爱坑杀俘虏,生啖人心下酒。
斯坦的确生了一脸凶相,整个赛场就他没戴头盔,剃得光溜溜的头上抹了橄榄油,像一颗油光锃亮的铜球。他的后脑勺上有一道显眼的新月形疤痕,古铜色的皮肤凹陷下去,仿佛铜盾的伤痕,看着就让人心惊肉跳。伊莎贝拉实在没法想象,有人受了那样的伤,竟然还能不死。斯坦显然远不止于不死,他很精神,神情坚定,稀疏的褐眉毛底下有一对灰到发白的眼珠子,眼神锐利如剑,叫人不敢逼视。他打出的旗帜上有两枚金剑,右下角只有一枚金梧桐,没有数字。代表他是军团长,为第二军团的荣誉而战。他军团制式的铠甲在华丽的贵族盔甲之中反而很显眼。
“一只秃毛老公鸡,跑到孔雀群里了。”安妮伏在伊莎贝拉耳边评价。“但是是一只身经百战的斗鸡。”伊莎贝拉补充。
她本来为自己的机智沾沾自喜,开战之后,才明白用鸡比喻斯坦有多么不敬。恶龙,才是属于他的称号。他带着一面帝国军人才会用的长方盾,上面蒙着皮革,周围用钢板加固。盾牌正上方用白铁条钉了军团番号,眼光一照,白亮刺眼;武器则是一把普通的帝国双刃钢剑,剑柄裹了乌黑的皮革,两侧剑刃磨得闪亮,寒气逼人,只怕一张纸放上去,也要被切断。所有对手在他面前都像纸人一样,包括先前揭幕战中大出风头的“闪电剑”冈萨罗。
冈萨罗也许是真的老了。奥维利亚的骄傲是骑兵,帝国人最擅长的则是步战。以往在守望城看比武,骑士架起长枪,催动战马,错身而过,一个来回便能分出胜负。至少伊莎贝拉还没见过鏖战五回合依旧不分伯仲的对决。步战则很不一样,帝国人好像有一套复杂的计时计分规则,如果不是一方认输投降,或者身受重伤无法战斗,比赛就得打到规定时间,再由计分裁判宣布输赢。
今天的太阳底下,伊莎贝拉只是多穿了几层绸衣,背心就已经濡湿一片,可想而知披挂整齐,挥剑作战的骑士们的状况。听说竞技场地下有休息室,阴凉通风,然而再怎么通风,哪里比得上有专人摇扇遮阳,又有冰镇饮料可喝的御座。
眼下是第四轮比赛,冈萨罗爵士上一场的对手是披风绣着金盏花的劳伦子爵。劳伦能进入第三轮全靠他那套秘法纹章加持的精钢甲,实在抵挡不住,他只要举起双臂,钢甲上镌刻的纹章自然会帮他卸去攻击。伊莎贝拉见识过高级纹章的威力,当初克莉斯只穿了一身硬皮甲,便能抵挡帝国弩的齐射。劳伦身上的那套,想必更是价值连城。就连绯娜也说,“为了讨好心上人,不惜血本。”
不用她说,伊莎贝拉也看得出来,要论武技,劳伦真是平平。搞不好,连那个草包亚瑟都能跟他战上几回合。劳伦步伐沉重,似乎不堪钢甲的重负,劈砍也只是架势大而已。不过他的脑子很好使,策略明确:凭借防御耗光对手体能,伺机反击。可怜的老冈萨罗在劳伦身上吃尽了苦头,直到限时上限,才把劳伦那一身纹章耗尽。恪尽职守的防御纹章土屑一般纷纷掉落,劳伦却显得很高兴,伸直胳膊冲小情人斯图尔特的方向挥手。斯图尔特坐在贵族看台上,被左右两个巨大的花环夹在当中,笑容像个腼腆的小姑娘。那些花环都是劳伦赢下的,全送给了他。
尽兴而归的劳伦耗尽了冈萨罗的体力,与斯坦的战斗开始没多久,老爷子的剑就慢下来,伊莎贝拉渐渐可以分辨他挥剑的轨迹。他的肩膀起伏得厉害,也许擂台边上的裁判都可以听见钢甲内部风箱般的呼吸声。与之相反,持盾的斯坦气势如虹,钢剑不断出击,紧紧咬住冈萨罗,在他威风的淡青盔甲上留下一道道剑痕。被逼到擂台边缘的冈萨罗还不肯放弃,他双手持剑,向前猛刺,试图逼退斯坦,肩膀上却挨了盾牌重重一击,声若惊雷。斯坦动作不快,但下手极准。他浑身的力量在一瞬间爆发,猛虎一般将冈萨罗扑倒。冈萨罗被他一击撞倒在地,来不及爬起,斯坦的铁靴便紧追而至。打了铁齿的靴子一脚踏在冈萨罗咽喉上,老人放弃长剑,双手握住“恶龙”脚踝,想要将他推离身体,却毫无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