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想到这个二十几岁的女人是来帮自己的,可是为什么要帮自己这个生人呢?原本,她以为这个女人是有能力自保的,能将这件事化小,小到没发生一样。
是的将杀人这件事化得没了。
在她更小一点的时候,听说邯郸一家酒馆里死了个乞丐,是被人活活打死的,只因为肚子饿了看见客人的鱼肉便忍不住用手摘了点。她便联想到自己比更小还小一点的时候,还不是因为饿,而是单纯因为馋嘴,跑到厨房去偷吃,当时爹爹发了好大的怒,后来她才知道她偷吃的那点东西是要用来祭祀的。不过即使这样她也没被她爹爹打死,只是被爹爹哭笑不得地训斥了几句。她真没想过会有人因为偷吃而被活活打死。因为她自身曾干过的事异曲同工,她便格外关注这事。她想着,若是自己万一又有一天忍不住了,在被人打死后,那个打死她的人会有什么下场,总归自己的命不会值不上一条鱼吧。
后来还是从仆人那里得到一句话,听得她心气却又无可奈何。
“那个乞丐死有余辜的,偷人饭食可不要被打死么?”当时她听见这话立马就反驳道:自己也偷了厨房里的祭品,怎么没被爹爹打死。那仆人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说:小姐,你这哪里是偷,分明是拿自己东西,没什么要紧。她听了又继续反问:既然是拿没什么要紧,爹爹又为何要那般生气,还把自己训了一通?那仆人想都没想就说:毕竟是祭品,比不得寻常东西。
听了仆人的话,她自己咂摸出一丝不同寻常的意味来,那个乞丐不过是饿得择了一点普通鱼肉,就被人打死了。而且死了这件事便了了,当然这件事是乞丐正大光明偷吃,而不是乞丐被客人打死这件事。那时候她纵然有多种复杂的心思,但是终归因为年纪小,最后对于这件事最深的印象只剩下:打死人是可以当作没发生过一样。打死人的那个人不一定也要被砍头,只要。。。
只要是什么她也说不上来,总归一句话:有法子使得打死人的那个人不被砍头。
她以为那个二十几岁的女人是有法子的。
然而当女人被几个粗布麻衣拖出门的时候,她突然觉得这个二十几岁的女人是没什么法子,要硬生生扯出一个来,恐怕就是赴死。是的,女人分明浑身一股赴死的勇气。
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要为自己这个生人赴死呢?自己在这之前,连认都不认得她,在此之前,自己和她可是连一句话都没说过的。自己又不是她的什么人,她也不是自己的侍从仆人。没必要因为自己陪葬。况且自从被掳后,她早已不是那个值一箱金的小姐了。
女人被人架出门后,回头看了一眼她。
她对上女人的眼神,只觉得整个身子都麻了。
不是这眼神有多么可怕,而是女人的眼里只有纯粹地解脱。
这种解脱反而让她被人捆住一般,仿佛她才是那个被人架出去被执行死刑的人一样。只一刹那,她突然透过女人的眼睛看见了她自此以后的生活。如果长命一点活到五十岁,剩下三十五年的光阴,她要怎样挨过?又会有多少比傻子还胖的男人,像今天这样在她身上像肥猪拱地一样,把她的身子弄成烂泥?
“人是我杀得,那簪子是我的。”
她并没有立即死,而是被人丢在昏暗无日的牢房里,牢房里的味道比那个屋子还严重,牢房里的虱子比那个屋子还多。而且牢房里不止有女人,还有男人。但是她和他们都是要等到秋日才会被一齐砍头的。
现在还是夏日呢,离那一天还有两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