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的时候,曾经住在乡下,最喜欢偷偷去河里捉鱼吃。现在想起来,可真丢人。】
应止玥之前在凉菜铺主那里就听说过,昌家虽然清傲,但是最不屑孔方和阿堵物。
换句话说,很穷。
可还生了很多孩子。
像是昌十四这种不值钱的姑娘家,更是早早的被放养,小时候做过屠户女儿的邻居,与朱朱分别后,也在乡下田间度过了漫长的时间。
想来,这里就是昌十四曾住的地方。草木翠绿,鸟鸣清脆,浅色的湖泊荡漾出湖影,不时有金黄的鲤鱼越出水面,鱼尾荡出的水花都快飘到远山上。
只是,变个位置,应止玥也有点回过味了。
陆雪殊不亲就不亲,谁稀罕啊!她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情,简直是活生生吃了个大亏,偏偏这亏还是她自己咽下去的,连埋怨都找不到人怨。
以恋爱脑为生的僵尸看到她都要呸一口:“呕,死要面子活受罪!”
作为业界小白脸,陆雪殊洞察别人的情绪不一定行,对应止玥的关注倒是一等一,敏锐道;“姑姑是后悔了吗?”
应止玥下意识反驳他:“怎么可能?我自己做过的事情,可一件都没后悔过。”
“那就好。”陆雪殊也不纠缠,还是那副青涩懵懂的样子,直接挑明了道,“我还以为姑姑是不打算对我负责了。”
就算真的是这么想,应止玥也不可能承认,她为了表示自己所言非虚,还踮起脚拍了拍他的头,跟给狗撸毛似的:“自然不会,怎么说,你也是……”
应止玥纠结了一下,最后还是挑了个中性一点的用词:“我的人。”
——是我的人,自然会对你负责。
说完,她也不想再纠缠这桩糊涂官司,指了指前面:“这应该就是昌十四童年时常在的地方,可后面全是坡,这小姑娘为了捉个鱼还需要天天爬山吗?”
鞋子都要粘上泥巴了。这可和她印象中迂腐守礼的于昌氏不一样。
却没留意,唇角含着两个甜蜜酒窝的少年视线微垂,漆黑眼瞳氤氲一瞬,辨不明的情绪转瞬即逝,复又露出单纯的笑,脱下鞋履,赤足站在碎石板路上,“没事的,姑姑踩在我的鞋上,就不怕弄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