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我们上高中的时候朱雀湖这边还没改建,先声路也比现在热闹,”卫骋在她身后说道,“有一年学校组织的踏青地点就是在这里,让我们看看历史遗迹什么的。”
“嗯,然后回去写800字参观感言。”谢轻非对此深恶痛绝,“我宁可不参加校外活动,也省得写这种没营养的东西。”
“那可是高中,能出来放放风就很不错了,我倒是蛮乐意参加的。”卫骋回忆往事颇为感慨,看着残垣断壁,遗憾道,“谁知道现在这里已经荒废不管了。”
谢轻非爬到了台阶顶层,转身看向因站在下方而和她视线齐平的卫骋:“我和邓锦如以前是好朋友,还做过半年同桌,后来绝交了。”
卫骋知道她只带他来是有话想说,静静地等着她继续开口。
谢轻非有些烦躁地吹开垂在脸侧的碎发:“绝交的原因也很简单,属于那种我觉得说出来会挺羞耻的类型。”
卫骋帮她把头发捋好:“我不告诉别人。”
“其实就是……班上有个女同学的钢笔丢了,说是她爸从国外带回来的,挺贵的,班主任只好挨个儿检查我们的书包,最后从我包里翻出来了。我的作案动机也很好判断,无非就是别人的家长会记挂着给孩子送礼物,但我家长人在哪儿都不知道,根本不会惦记我这个无足轻重的女儿,所以我心生嫉妒之类的。绝大多数情况下我都不会因为受到污蔑而生气,但面对这种‘人赃俱获’的情况,自证是无法避免的。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
卫骋:“一支钢笔而已,我会给全班每个人都买一支,证明这种小玩意儿根本不值得我偷。”
谢轻非居然笑了,夸了声“少爷大气”,说:“我的第一想法,和你不谋而合。因为我虽然缺过爱,但还真没缺过钱,完全可以以财服人。”
卫骋本也不觉得这事能让她感到困扰,问道:“但你没这么做,最后怎么解决的?”
“脏水泼到身上,洗十遍澡也没用,确实不好解决。”谢轻非说,“所以我就直接选择报警了,我能确定的就是那支钢笔上绝对没有我的指纹,这是最直接的证明。当然了,我也想到他们可能还会说是我偷拿的时候故意把指纹擦掉了,但那个偷东西的人考虑不到这么长远啊,而且报警是临时决定,连班主任都想不到我会这么做,所以钢笔上一定有那个人的指纹。初中生能有多大胆子,不用警察来她就招了。”
卫骋:“邓锦如。”
“这是我唯一没有预想到的。她就是看上了那支钢笔就偷过来了,要被查的时候塞进了我书包里。那时候我们的课桌隔板上都是有洞的,同桌之间拿错东西是常有的事。”谢轻非耸耸肩,“邓锦如承认的时候都没看我一眼,不知道是因为愧疚还是单纯觉得丢人,以后我们也再没有说过一句话,这段友情都没一个明确的告别,就这样结束了。可能是受这件事的影响吧,我后来也不怎么想和别的人交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