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户承包,只要上缴够了规定数量,剩下都是自己的;但规定相对严苛,若是承包了很多亩数,却交不出相应的粮食,直接入刑。

没有电力的时代,粮食珍贵,土地自然容不得浪费。

陈达反复摩挲着折子上的内容,面容严肃,眉头紧皱。

好好一个折子,在他手里翻阅这么一会,开始折旧。

这折子上的内容,都很难展开。是绝对的长期工程。

光第一条,就很难开展。

前朝规定区分良贱,把人分为“良人”和“贱人”两大类。

贱民首先是指奴婢——因为和主人有主仆名分而入贱民等级,被剥夺了普通人的资格。一些大族里,奴婢身份是世袭的,奴婢生的孩子还是奴婢。

其次,是指乐户、娼优;盖因以色侍奉他人,为人所不齿。

他们和奴婢,属于贱民等级中最低的等级。

再者,惰民、丐户、世仆、伴当、丐户、九姓渔户、疍户等存在于局部地区的百姓,也在习惯上被当作贱民对待。

即使在律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他们作为贱民是以往是被官府承认的。

衙门中服役的皂隶、马快、步快、禁卒、门子、弓兵、仵作、粮差及巡捕营番役,都属于法律上的贱民。

他们在服役以前大都是平凡人,属于良民,但是只要从事了这些职业,立刻就沦为贱民,不得参加科举,没有应试、出仕的权利,从事人们所谓的“贱业”,备受社会歧视。

说起来很惨,但是对于上层人士,鄙视这些贱业的同时,却也非常愿意有这些‘贱业’存在的,毕竟享受到的是他们。

稍微有点的富裕人家,都愿意养些奴仆标榜门楣,更何况那些权利阶级、自诩世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