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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并不是的。

它看到我的第一眼就偷偷凑过来舔我了。我知道它喜欢我。我也喜欢它。所以我把攒了很久的钱偷偷拿出去,讲了老半天的价,然后在狗贩子那里买到了它。

饭饭好能吃啊。

它不拆家,但是喜欢出门,还喜欢喝我的牛奶,每次看到我插吸管的时候都要急哄哄地扑过来用脑袋拱我的脚,然后我就板着脸,把牛奶举得很高,还要批评它:“吼,你这只贪图富贵的小土狗!”

它当然什么也听不懂,笨死了,还一个劲地扒拉我,两条腿站立起来,好像想跳起来从我手里抢走我的牛奶。

——如果那时候给它就好了。

饭饭从楼上摔下去的时候,我其实看见了,从楼顶上偷偷往下看的。

我本来想看催债的人走没走,却没想到看见了它血慢慢流出的样子,抽搐着,白花花的东西染着血,让土色的毛也变成了另一个颜色。

好难看。死是那么难堪的事情。

我妈并不理解我之后为什么会冲下来抱起我的小狗哇哇大哭,并不理解我为什么会为了一只已经死掉的狗和她吵成那样。

可能最简单的理由就是,在她心中,那只是一只被捡回来的,在我们抚养下得以侥幸多活几年的畜生吧。

但明明不是啊。

它是我辛辛苦苦换来的,是那一群小狗里唯一与我建立了联系的,第一次见面就我很喜欢它它很喜欢我的小狗啊。

我憎恨成年人。

憎恨不理解我的我妈,憎恨会因为追不到债就把我的小狗从楼上推下去的成年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