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好全再说吧。”

赛德西斯皱了皱眉,倔强道:“可以换边咬。”

时屿:……

怎么说呢,就没见过这么着急把自己送出去的。

时屿冷漠道:“但我只喜欢咬这边。”

“那您可以稍微移上去,或者移下去一点。”赛德西斯不依不饶。

时屿额角抽了抽,忍无可忍:“我就喜欢这个地方,差一毫米都不行。”

这下,赛德西斯不说话了。

他墨绿色的眸子直勾勾盯着青年。

时屿啧了声,妥协道:“去把针筒拿过来。”

赛德西斯眉梢几不可见地挑了下,站起来从柜子里拿出针筒。

这种专门被血族用来抽血的针筒设计的极其巧妙,尖细的针头连着一截三指粗的空筒,刺入皮肤的时候没有任何痛感。

赛德西斯面不改色地将针头扎进自己的手臂,毫不怜惜地抽了一大管血出来,然后从柜台上拿起一只崭新的玻璃杯,将针筒里的血液倒了进去。

时屿鼻子皱了皱。

该说不说,男主的配置果然是各方面都最完美的。

路易斯从冷库里取出来的那瓶纵然清甜甘美,但远不及赛德西斯的醇厚香甜。

玻璃杯中血液的香味挥发出来,馋的时屿食指大动。

虽然缺少了咬脖子这一刺激的步骤,但光是血液本身的味道就足以让时屿兴奋。

玻璃杯中的血液被时屿喝的一滴不剩,他撑着脑袋看着半跪在他面前的赛德西斯,心情愉悦,想起自己之前的问话,于是说道:“赛德西斯,我不可能一辈子只喝你的血。”

赛德西斯看着他,温顺道:“这不重要,始祖阁下。”

“只要我还留得住您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