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是郁姐。”致远朝郁臻介绍道:“郁姐,这位是陆丰和,是我同窗好友,有功名在身,是秀才老爷呢。”
陆丰和苦笑:“有功名在身又如何,考上秀才又如何,还不是护不住一家老小,没用,没用啊!”
站在身侧的那个高个凶悍的男人见他伤心,牵住他的手捏了捏以示安抚,致远大跌眼镜,盯着两人相握的手,吃惊道:“奉,丰和兄,你,你们……?”
陆丰和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却也没将手从男人的手心里抽出来,大方道:“这是我哥,薛桥山,我父母被起义军杀死抢光了粮食,我只好和灾民一起往南方走,后来路上遇见了土匪,是我哥救了我。”
致远痛心疾首。
他万万没想到,他的同窗好友竟会是断袖之癖,实,实在是有辱斯文啊!
郁臻倒是对陆丰和高看了几眼。
再这样饱受压迫的大环境下陆丰和作为一个读书人竟能与他人落落大方的介绍起自己的爱人,不怕他人眼光,不怕他人言语。
说明他并不迂腐,心理素质强并且能接触别人接受不了的事物,用于承担责任。
能抗住事儿。
郁臻是对同性恋并不排斥的,人家什么取向管她屁事,只要不害人,他就是喜欢一条狗又能怎么样?
她开口问:“你们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陆丰和叹气道:“这一路上都是我哥照顾我,吃的也是他的粮食,可这条逃荒路实在难走,粮食也吃干净了,我二人已有四天滴水未进,一粒米都未曾吃过了,走也走不动了,恐怕……”
他没有在继续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