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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小叔床前,他已经脱离了基础的十字绣阶段,在绣些精致繁复的纹路,究竟是什么技法我不知道。他手下是一对鸳鸯,已经绣好了一只。

他抬头看了会儿,恼道,错了。

我直觉他不是说那对鸳鸯,是在暗喻什么,用了种托物言志的技法。小叔抬头看我,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嘴唇。

我侧过头,借着玻璃的反光看我自己,唇面被朱丘生吮得红肿,边缘处留下了暧昧不清的牙印。我感觉我耳朵像被开水煮沸了,开始“咕噜咕噜”地蒸热气。

我窘道,我……

我知道,小叔侧过脸,我都知道。

你从小就爱跟着他,我还记得,你当时才那么大一点儿,跟个小豆子一样,小叔温和地看着我,你们都长大了。

他向我伸手,傻帽儿,过来。

他握着我的手,小叔沧桑多了,手面上已经隆起了青筋,虬根一样起伏着,是初老的痕迹,他问我,你是真的喜欢他吗?

我是真的,我说,我爱他,我爱我哥。

喜欢啊,爱的,他的眼睛虚飘飘地望向天花板,我年轻的时候也执着过,执着了大半辈子,如你所见,变成个孤家寡人。我原本以为自己是不会后悔的,但是被压在矿洞里的时候,我一下子就迷惑了,我说我图啥啊。

我没说话,就坐着听他讲。

她,美美。我俩在联中的时候谈过,咱家里的条件不好,美美是城里的孩子,门不当户不对的。我们俩谈恋爱的时候日子很苦,她单位每个月发十盒罐头,她一个不吃,全留给我,拿小包裹包着,坐三个钟头的车给我送来。路远又颠簸,她又晕车,每次下车都得吐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