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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的作品其最大的价值在于被人们发现、被人们欣赏、被人们理解……

这应该是林宣毕生的艺术追求,他将这句话设定为手机的屏保,时刻提醒着自己。

而朗闻昔不一样,更讽刺的是朗闻昔自己都不认为自己是个艺术家,大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只是靠画画挣钱的画匠,再说一句不好听的,如果不是当年有人愿意掏这个钱让他去学画画,他恐怕不会在这个事情上浪费一分钱。

就像朗闻昔曾经跟付斯礼说过的那样,高中毕业后考个野鸡大学是梦想,直接工作赚钱才是那时首当其冲的目标。

朗闻昔捧着百合站在晨露未晞的墓园内,他盯着墓碑上的照片缄默了很久,最后将手中的花放在了墓碑前。

期间朗闻昔只说了一句话——我还爱他。

朗闻昔回家的时候恰好赶上付斯礼下了夜班,在便利店里随便买了一些速食,等着他来接自己。

一上车,付斯礼的职业病就犯了,他敏锐地察觉出朗闻昔应该不是出门买吃的那么简单!

朗闻昔身着得体,素色的风衣外套上沾着晨间未干的潮气,肩膀的扣袢上挂着百合的花瓣。

付斯礼借着帮朗闻昔扣安全带的功夫,凑近了他的身体,闻到了沾染在他身上的一种廉价的香灰味。

“你去墓地了?”付斯礼冷不丁地问道。

“不愧是付队,这都知道了。”

“下次可以叫上我一起去。”付斯礼伸手摘去了他肩上的花瓣,笑着补充了一句,“别显得儿子不如儿媳妇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