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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番举动却被苏以安误解成了旁的意思,她垂下眼,嘴角的弧度也收回去了几分,尴尬道:“抱歉,我吓着你了吧……”

她五官秀气,本应生得清秀,只是如今面上留了许多痘印,还有一块不算小的青色胎记,这才导致了长相“丑陋”。

温衔青见那人误会,便试图解释:“不是的……”

适才她不过是在想,兴许这些印记是可以用金手指去除的,因此不自觉地看得久了些,没成想无意间给人造成了伤害。

“小娘子可用过早膳?”温衔青想了想,出声问道,“不若我做些汤羹来,多少喝些?”

苏以安笑:“早听那傻大个说了,小老板的厨艺奇得很,我可时常盼着有机会尝尝呢。”

距离吉时尚早,温衔青走到厨房,日光透过木窗射进屋内,空中可见灰尘漂浮,这里的条件同食肆后厨没法做比,只是浓重的人间烟火气却很让温衔青很是喜欢。

她撸起袖子,露出一截皓白如雪的手腕,将银耳浸入水中泡发,膨松后便如花般绽开,一团一团很是好看。

见泡得差不多了,温衔青便添了柴生火,又将梨切成丝状下入锅中,同银耳一同熬上些时间。

最后只需加入冰糖,待到银耳羹变成浓稠状,便可盛出倒入碗中。

制作金丝银耳羹的过程并不复杂,这道菜的重点也并不在口感,而是在于功效,温衔青端着还冒着热气的这碗羹回到屋中时,苏以安正戴上一侧耳珰。

她面前还站着一个老妇人,攥着衣摆苦口婆心地劝说:“囡囡啊……你当真想好要嫁给那家穷小子了?”

“娘。”苏以安叹了口气,垂眸道:“小女此生非他不嫁,纵使一辈子柴米油盐,我也是认的。”

老妇欲言又止,却终归只能摇了摇头,佝偻着身躯进里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