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大堂里红殷殷的灯笼刚挂上, 气氛逐渐暧昧, 空气中浮动着撩人的香气, 给柴筝看马的小倌楼上楼下找了一会儿, 终于瞧见了柴筝。
他脸上没有二两肉, 笑起来有些磕碜, 但模样倒是清秀, 青楼这种地方讨饭吃的,就算长得像蛤蟆, 都能被老鸨倒腾出几分优点。
小倌两步跑到柴筝跟前, “小将军,过一会儿我们就要营业了,你这样的姑娘在这里不合适,快走吧……马我都给你牵到门口了。”
“知道了。”柴筝拉着阮临霜走了两步,又回身抛给小倌一样东西, “收着,当犒劳你的。”
那小倌在半空中捞了捞,将柴筝扔过来的东西接在手掌中——是两枚金币,很明显是从波斯那边传来的,像这样的金币能换一小碗的银瓜子, 姑娘们唱上一两个月才有的酬劳。
那小倌高兴极了,他趴在栏杆上冲下面喊,“小将军您下次再来,我会备最好的草料!”
阮临霜看着柴筝的侧脸,过一会儿才似漫不经心地提起,“我带了二十枚金币在身上,原本是打算强买强卖的生意做不成时再支付。”
“……”柴筝的余光瞥到她的脸色,微有些心虚地笑了笑,“小阮,我一直就比较败家,得亏你管得好,否则柴国公的家底都给我掏光了。”
柴筝本质吝啬鬼,否则莫千里早就点名跟她做生意了,又何必回回栽在阮临霜的手里。
只是这赊仇县上不少人都对柴筝有恩,说不清的恩情,有些只是同她喝过酒,柴国公府出事时,就赶回京城替她疏通,为她打探消息,有些则在漠北十六州一州一州守不住时,给城墙上的疲累之师送过吃喝。
柴筝欠他们的恩,欠的如同天上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