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这一眼,我就认出了他,那个射我一箭的,好看的男孩。

如今,他那张比从前更好看一百倍的脸上,正带着隐隐不怀好意的笑容,似乎在告诉我:

看,终于让我抓住了,你这只咬人的小兽。

……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从那天开始,我就成了他的宫女,他们另挑了一个人替我赴死。

当我换上宫女服饰,去向他报道的时候,他毫不客气抬起我的下巴:“你认出我了吗,没良心的小东西?”

我不敢与他对视,只能立刻跪下:“奴不敢。”

他哈哈笑起来:“当初那么小小一团的时候就敢咬我,现在倒话都不敢说了吗?你这些年,都怎么活的,嗯?”

我依然低着头:“奴不敢!”

他见我总是这样,似乎觉得无趣,便气道:“算了算了,既然还活着,这笔账咱们以后慢慢算!”

“是!”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有些脸红:“奴,奴是1129。”

他眉头一皱:“这算什么名字?胡闹!”

想了想,又道:“既然没有,我就送你一个字吧,就叫‘灵’如何?”

灵,多轻盈美好的一个字,我很喜欢,但我仍然只回了一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