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这一眼,我就认出了他,那个射我一箭的,好看的男孩。
如今,他那张比从前更好看一百倍的脸上,正带着隐隐不怀好意的笑容,似乎在告诉我:
看,终于让我抓住了,你这只咬人的小兽。
……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从那天开始,我就成了他的宫女,他们另挑了一个人替我赴死。
当我换上宫女服饰,去向他报道的时候,他毫不客气抬起我的下巴:“你认出我了吗,没良心的小东西?”
我不敢与他对视,只能立刻跪下:“奴不敢。”
他哈哈笑起来:“当初那么小小一团的时候就敢咬我,现在倒话都不敢说了吗?你这些年,都怎么活的,嗯?”
我依然低着头:“奴不敢!”
他见我总是这样,似乎觉得无趣,便气道:“算了算了,既然还活着,这笔账咱们以后慢慢算!”
“是!”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有些脸红:“奴,奴是1129。”
他眉头一皱:“这算什么名字?胡闹!”
想了想,又道:“既然没有,我就送你一个字吧,就叫‘灵’如何?”
灵,多轻盈美好的一个字,我很喜欢,但我仍然只回了一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