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地方,似乎是长勺的衙门?

别问容姜为什么知道那是衙门,很简单,气息不一样。

古代的衙门就跟现在的警察局一样,不管是不是存在个别腐败现象,都是浩然正气一般的存在,和别的地方气息不一样。

说好的找怪物,你们跑衙门干什么?容姜表示不想讲话。

容姜本来想着,等天亮也许他们会回来,结果,太阳都出来了,那三个魔还没有挪窝的动静。

话分两头,再说九雅晚上的经历。

和容姜分开之后,九雅一个人走在黑黝黝的大街上,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时不时地再吹股小风,那氛围感,真的是绝了,妥妥的恐怖片即视感。

走完了了几条街,九雅百无聊赖地迈着轻松的步伐,准备向下一条街前进。

树影招摇,朦朦胧胧的,九雅突然看到一道血痕,长长的,一直拖行到最近的一个小巷里。

九雅大喜,好的,天选之子就是她商九雅本人了!

但是由于天黑,比较怂又怕黑的九雅同志,果断地抽出腰间的昆吾刀,一手持刀,一手提着裙摆,极有安全感地就往小巷冲,结果人跑到一半,刹车了。她50的眼睛,看得清清楚楚,一个没有皮的人血淋淋地倚在墙上,一双因为恐惧而睁得大大的眼睛正对上九雅。

血人的胸口还破了一个洞,只是这个人似乎还有气儿,伸出了一只血淋淋的手,嘴巴张了张,“嗬、嗬。”

大概是因为伤势过于严重,只能发出这种没有什么意义的字眼。

全身的皮都没了,心也没了,还能有口气,也只是苟延残喘罢了。他想说,杀了我吧,这样实在是太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