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已经转身往前面走,并不把他放在眼里,他心头的火气蹭蹭地冒了起来。
然而,转念想到路阳八岁失踪那一年,潭家三房就从孤儿院收养了一个长相,脾气,品性,学习都比路阳好的养子,他顿时收敛火气,衣冠楚楚地对路阳的冷笑了一下,就去找车。
一路上,路阳坐在后座,闭目养神,骨节分明的手指却在拇指大的黑团上轻轻地摩挲着。
张志豪透过后视镜时不时地打量,隐约觉得路阳手中的黑团似乎在抖动。
他心中觉得发毛,却怀疑路阳故意抖那个肮脏的东西,想要吓他一跳。
于是,他深唿吸,把莫名的不安压下去,就故意在路阳面前提到了被谭家上下呵护在掌心,含在嘴里,生怕融化了的谭家养子––谭天赐。
路阳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任由他在那里唧唧歪歪,添油加醋地夸赞这个谭天赐除了是个学神外,琴棋书画,诗书礼仪,这种古老的技艺,他都精通一二。
最为关键的是,谭天赐前年以一首单曲突破了全球金曲销量,成为了花夏国最富盛名的歌王。
荣耀,粉丝,钱财,对他而言,都是轻轻一挥手,就能得到的东西。
“其实吧,你若是没有遇到人贩子,一直都留在谭家,他现今所有的荣耀,赞誉,都会是你的。可惜,你现在和他一比,你就是那地里的淤泥,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我要是你呀,回到家之后,就得想办法讨好他,让他去谭董事长面前帮你说几句好话!”
张志豪说了一番挑拨离间的话,心里暗自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