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语蝶问:“公子对此深究,有何意义。”
“收集坊间轶闻,整理成册——有无意义尚难判定,但说得上几分趣味不是?”为应付此番场面,花千宇又临时编了新的能令人信服的理由。
“贿赂之事,怎成趣味?”
“写一本贪官污吏史,若能起得警醒庙堂高位者的作用,世间至趣不过如此。”
“公子不怕惹祸上身?”
“夫人不把在下之事外传,世间文人众多,这火很难烧到宇身上。”
“呵呵,”王语蝶捂嘴轻笑,“好,公子写书之时记得加上几笔,再减去几笔,可别把顾方山庄卖了出去。”
“这是自然。”
“那……”王语蝶将已凉了不少的茶汤饮下,润了润喉咙,道,“若要让故事完整,这话可就长了——我十岁那年随父母到苏州,十二岁出嫁,十三岁生下明泽……因年纪甚小,落了病根,再难生育。事实上也没能再为顾氏添上半个丁。
“好在明泽能健康长大……其他的,我不奢求。明泽十五岁那年,有一青楼闻名苏州,都说此中有一才女,名雪曼,不仅生得貌美,琴棋书画更是样样精通,于是夫君带着我和明泽去楼中一睹风采。
“那时的青楼可不像如今,风雅得很,夫君也只是带我们去听曲……只不过不想夫君竟然钟情于仅比明泽大一岁的曼娘。
“我已色衰,夫君想纳妾也是寻常之事,于是我便许了——说来倒是缘分,那时想娶曼娘的公子哥两双手都难数,但她偏偏应了这门婚事。
“新婚不没几月,曼娘怀了君泽。君泽出生后不久,夫君又纳了妾……许是我年老色衰,他开始厌恶我的皮囊,同床之时常拿利器划破我的皮肉。刀子划得不深,那血像被串起的红玛瑙般从皮下渗出……”
安明熙心中恶寒,却见王语蝶脸上仍挂着恰当的笑脸。
“我是怕痛的人,起初常痛得几乎晕死过去,但久而久之也适应了……与寻常人不同,我的体肤便是小小的伤口也极易留下印子,于是它们与我相伴,直至今日。”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离歌。独晨爱的浇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