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什么呀!
孟新辞苦笑不得,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从长那么大,他就没穿过颜色那么艳的衣服。倒不是他讨厌红色,他在上海租的房子里还有一盏橘红色的落地灯,像个小太阳一样非常可爱。
就是他觉得和他风格不太搭配,就像网上说的一样,他这个人面部表情实在寡淡,也就适合黑白灰。
这红色穿在他身上,像偷了别人衣服穿着一样。
“我穿啊?你见过我穿红色啦?”孟新辞拎着那件卫衣哭笑不得,憋着笑问万均修。
万均修想了想,确实没见过,不过买都买了,不穿浪费了。
他故作正经地说:“嗯,不然呢?多好看啊,你出去大街上看看,这可是什么联名款呢。”
孟新辞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我不要我不要,这我穿上去太难看了,我不行。”
“可我买了两件啊,你不穿我一个人穿更傻好吗?你二十多岁都不穿,我都快四十的人了我更不穿了。”
孟新辞抓住了重点,眼睛突然亮起来:“你也买了?你怎么没说呢?嗨,你早说呀,你早说我就穿了。”
开玩笑,这四舍五入都算情侣装了,不穿是傻子。
说着他把唯一套在身上,又选了条牛仔裤换上。
孟新辞照了照镜子,其实还不错,他皮肤白穿红色衬得很好看。加上牛仔裤,看起来十分有活力,比平时一套黑要精神好多。
孟新辞侧头问万均修:“你穿吗?我帮你换。”
万均修摇摇头,说一会就要吃饭了,他今天不出门,改天和孟新辞出门穿。
“别改天啊,我今晚吃了饭就回来,我们出去逛街,都过年了,咱俩出去买东西。”孟新辞像得了个新玩具一样,不依不饶就想立马出去炫耀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