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万均修的身体越来越不好。
这就是孟新辞为什么要报理科的原因。
他抬起头来看着万均修,认真地说道:“我喜欢不代表我一定要去做,小的时候我喜欢奥特曼,但是我知道一直看电视会影响学习,所以我上学了就不看了。后面我也喜欢和路晴锋一起去吃肯德基,可是我知道一顿肯德基应该是我和你一整天的饭钱,所以我也不会去吃了。”
“喜欢,不能当饭吃。我需要一毕业,就能有一份收入还不错的工作,想来想去,这些最合适。”
万均修听到孟新辞这么说,心里觉得难受得要死,像是调味料打翻了一样五味杂陈的,又辣又呛。
“钱我们一起赚,你去学你喜欢的好不好?你那么厉害,以后不管做什么事都可以成器的,不要做你没兴趣的事情。”他哑着声音和孟新辞说。
他想摸一摸孟新辞的脸,或者头发,可是这会两条胳膊只能撑着沙发,不能移动半分。
孟新辞要帮他换一条腿接着按摩,站起身来抱着他帮他扶正身体,又坐下接着帮他按摩。
孟新辞笑了笑,像是宽慰他一样说:“你不是也说了,我做什么都能成器,那我学商科或者计算机不也挺好。你放心吧,我真的考虑好了,我理科挺好的,你不是知道吗?上次考试我单理科都年级第四呢。”
孟新辞做什么事情,从来都是决定了就不会改。大家都说这是一辈子的事情,可孟新辞没这么觉得,这辈子太长了,有多少人后面转业做别的。
至少目前这是他能接触到,知道的毕业以后收入不算差的事情。
至少现在,他的愿望只有让万均修和他都能过得好点。
时间已经不早了,孟新辞还要写作业。他把万均修抱到轮椅上,打算进房间写作业。
万均修突然叫住他:“你那个房间的床单还没有洗,你都半个月没回来了……”
孟新辞转过头看着万均修,眼睛里有万均修看不懂的笑意。
“要不……今晚将就和我睡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