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一世,总该有些济世救民的愿望,既然我能做到,何必畏首畏尾。”
张凡常常觉得自家将军不像是十五岁的小姑娘,她的眼界太高太广,就算是站在紫禁绝顶上,也看不到她所见过的风景。
“将军,”张凡这次没带上那个“小”字,他少年气的脸上也终于有了些笑容,“王碗说得对,我们是您带出来的兵,不管你要做什么,哪怕遭世人唾骂,我们也会给您垫道,您放心往前走。”
这番话,倒是有了他以后杀伐果断、冷静自持的影子。
柴筝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来回这么远的路你也该累了,去休息吧。”
张凡这才离开,空落落的院子里又只剩下柴筝一个人的影子,天上有阴云,夕阳坠下四面无光,但她的眼睛却是敞亮的,像是夜雨绵绵的行刑夜,雷电落下,请她喝酒的牢头恍然看见的那瞬间——
是双小姑娘的眼睛,年轻而辉煌,恩仇藏了十数年,终于见了天日。
夜过的快,几个时辰后,当今状元郎的姓名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城,礼部亲自安排的带花□□,屈居榜眼的郑清和作陪,柴筝寻了一下,没看见小阮的身影,据说是大婚在即,太子妃需要时间准备,就不来掺和了。
没有小阮,长安城这些路就没了十分意思,柴筝骑着马,周遭看热闹的不少,真正服气的却不多,郑清和虽然看起来是个年纪轻轻的老学究,却相当心细,他瞧出了状元郎兴致不高,于是驱马向前两步,与她并排,开口道,“其实我也不喜欢应付这样的场合。”
“哦。”柴筝有些敷衍,过一会儿,她才想起自己欠这人一道命,于是又转过头来问,“那你喜欢什么,我送给你。”
“……”
郑清和心想,“我跟小公爷就是两个时辰都不到的交情,那两个时辰还在跟当今圣上说话,且不论那天我表现的极差,就算惺惺相惜,也不至于熟到这个份上啊?”
人心隔肚皮,柴筝听不见他肚皮下的这些弯弯绕绕,见他半晌不搭腔,便又道,“要是现在没有,也可以留着慢慢想。”
“我与小公爷都不算朋友吧?”郑清和倒是坦率。
“兴许以后会是呢,”柴筝话刚出口,忽然想起些什么,脸色紧跟着变了,“有件事想问你……我听说郑兄家中并不富裕,是受人资助才能一直读书,不知这背后资助之人是谁?”
郑清和显得有些警惕,“小公爷打听这些做什么?”
“也没什么,那日君前奏对,看见郑兄穿得鞋不同寻常,方才又看见您头上戴的这道冠,”柴筝指了指,“我见过这道冠,所以有些好奇。”
柴筝当年才两岁,重生后第一次见到赵谦,他的头上就用着一顶白玉冠,冠形如筒,上面以浮雕刻着长亭与仙鹤。
帝王用过的贴身物件不会轻易赏赐给人,但此时郑清和头上的也是白玉冠,玉质相同,技艺相同,只是他这只寓意不同——高树之上停了一只鹧鸪。
先是鞋,又是白玉冠,郑清和与赵谦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关系,只是赵谦怎么也算郑清和的杀父仇人,将这孩子养大有何好处?不怕郑清和得知真相给自己一刀?
还是说那红眼的祭司看见过什么,所以赵谦才会提前将郑清和圈养起来?
柴筝忽然将马停在路中央动也不动,那马虽然是宫里养的好马,但此时柴筝全身上下无声无息地散发出一阵杀气,那马吓得腿肚子打颤,别说走道,还能站着都算了不起。
小阮杀了自己,柴家以谋反罪论处,赵谦将所有黑锅扣给了木桑祭司,随后要杀小阮灭口,小阮的死才是终结,因此万万不能出错,赵谦每一步都这么谨慎,他一定会算好谁去杀小阮才万无一失。
顾恨生是为了戴悬主动成为了刀,来给自己下毒,那郑清和呢,是不是另一把刀,另一把针对小阮的刀?否则赵谦何必对一个艄公的儿子如此上心,这个艄公还是死在他的手上。
“小公爷,小公爷,”郑清和见柴筝出神,便也停下了自己的马,“出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