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朝仇打量了他一眼,半晌憋出句,“挺光明正大的。”
萧刑道:“我这身铠甲是第一批出矿的精铁所制,韧性大强度高,还很轻便。”
柴筝嘀咕了声,“原来王爷穿这一身是有目的的,我还以为单纯缺个人鸣锣开道呢。”
阮临霜在她身后轻轻笑了。
且不管萧刑最终的目的是什么,他来回走上几步,整个军帐中包括他自己和木箱中的两个小姑娘,都齐齐耳鸣,戴朝仇更是被烦得整个人有些涨红,他打断了萧刑的原地运动,道:“王爷,我们还是尽快出发吧。”
并礼貌性的将萧刑腰上的佩剑摘了,往旁边一扔,“王爷宽心,我们在自己的地盘上,大概率不会发生危险。”
耳朵终于清静了下来。
话虽这么说,临走时,戴朝仇还是安排了一支卫队负责安全。
军帐中的灯火被重新吹灭,四面陷入黑暗中,柴筝跟阮临霜这才从木箱中探头,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柴筝随后又被呛得疯狂咳嗽,还只能闷着,不敢发出太大的动静。
戴朝仇有些孤僻,他的军帐独立在聚集区之外,周遭巡逻也相对松散,在柴筝这种小小年纪就穿梭主帅营帐的淘气鬼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摸着黑,她拉着阮临霜静悄悄跟在后面,沙土之上不少坟包土丘可以藏身,有惊无险的进入了矿山附近。
这里的空地上驻扎着不少营帐,有一部分是给俘虏住的,还有一部分则配给了北厥的监工。
营帐上昼夜不灭的点着火把,一来是怕俘虏趁天黑逃跑,二来是铁矿十二个时辰不停的开采,因此俘虏们经常要替换,先是有轮班制,六个时辰就可以回去,后来嫌采矿效率低下,改成了每两天有四个时辰的轮休。
俘虏是消耗品,这种高强度的压迫致使大多数人三四天就废了,有救的象征性放到营帐中喂口药,没救得不管咽没咽下最后一口气,直接拖出去喂豺狼鬣狗。
整个营地散发着一种腐朽的气味,里面也不知道死了多少人。
像戴朝仇这种骄奢淫逸,恨不得将整个军帐弄成青楼楚馆,香味浓到刺鼻的挑剔人物只是飞快地穿过营地,萧刑都差点没有跟上他的脚步。
这地方实在过于敞亮森严,柴筝和阮临霜是做贼的,不好光明正大,于是顺着营地绕了一圈。
营地周围被草席包裹的尸体有点太多了,这荒郊野外的山上处处都是磷火,更甚者秃鹫和乌鸦养得膘肥体壮,柴筝比划了一下个头,发现自己也就是两口的事。
“柴筝!”阮临霜的脚步一停,她拉了一把埋头走夜路的人,“这儿有个墓碑。”
这里的尸体都是无主的,别说墓碑,能舍得用草席卷都算是大户人家,大部分可能是拎着胳膊和脚往里面一荡,掉在哪儿就算坟在哪儿……因此常有叠在一起的,莫名生不同时,死“同寝”。
这种地方赫然竖着一块墓碑,阮临霜自然觉得奇怪,即便这墓碑非常简陋,也就是半块树桩,低矮的几乎完全插进了杂草中。
她蹲下来,双手掰着墓碑前后晃了晃,将这不到半米还有些腐烂的东西从土里抽了出来。
柴筝双手合十,念了声,“有怪莫怪,有怪莫怪。”随后凑上去问阮临霜,“写什么了?”
山林中有苍天树木遮挡了今夜月光,然而阮临霜的动作惊动了磷火,竟全都顺风往墓碑上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