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今熠瞬间语塞,一时不知道这握着的拳头能不能在下一秒就砸到他妆容精致的脸上。他明明就是单纯地想表达:易清迟要是看上他,那就是瞎了眼。
“行了,不重要,磨蹭这么久,演唱会也快开始了吧。”路今熠转移话题。
“嗯,确实,手机呢?拍张合照,咱好歹半年没见面了。”厉初同也说道。
后面找不到厉初同的手机,所以就用路今熠的手机来拍,总共拍了九张,有四张路今熠拍的厉初同。厉初同拍完后,就翻到相册看看,把刚拍的不顺眼的给删掉。
但是这一看全部相册,却看到了“嫦娥仙子”易清迟。
“哟,路二狗,这谁家的美人呀,这么水灵标致。”厉初同将手机屏幕对着他,晃了晃。
手机屏幕里的人,一身笔挺的军装,眉眼戾气尽显,甚至还有些阴郁味道。他坐在不知是什么珍贵木材打造出来的交把椅上,单脚屈起,踩在椅上。一手还端着红酒杯,五指修长,根骨优美。双眸浮笑而看镜头,嘴角微挑起一抹弧度,邪气十足,活似军痞。
路今熠看到这张照片,记忆也跟着被翻了出来。
易清迟拍定妆照时,他去看了,当时拍下来只是一个忍不住的动作,因为觉得太好看了,所以想拍下来,但是拍下来之后要干嘛……他当时没想。
第16章 音乐共情
路今熠夺回手机,随便扯了一句理由敷衍他,心有点烦躁。
演唱会要开始了,厉初同也没跟他在这个话题纠缠下去,两人一齐出了门,开始后续安排。
舞台设置宽敞,室内也很大,如今不过到了入场时间,里面的座位已经被占下大半了,应援灯牌十分显眼,橙黄橙黄的,倘若所有连在一片,便像耀光的海面。
路今熠跟厉初同从小玩到大,就连学校也是上的同一所。三观和,喜好也有很多相似,所以后来他们一起学了声乐,一起出道当了歌手。只是,中途路今熠又转型当了演员,而一次演戏后,他就爱上了演戏,歌虽然少唱,不过心中依然热爱。不同于路今熠,厉初同一直坚持着自己歌唱事业。
路今熠在厉初同安排的位置坐下,看他在舞台上表演,听他唱的每首歌。
站在台上的他,很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