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臻坚持自己的看法:“可今天早上我去的时候你不是已经在小叔叔家吗?钱伯还问你吃不吃早饭。”
林夏慌忙解释:“我只是昨天在那住了一个晚上而已……”
齐越憋笑:“同居不是这个意思……你从哪学到这个词的?”
臻臻回答:“我妈妈啊,她跟朋友打电话,说要和谁同居,要把我送到爷爷奶奶家。我不肯去,我知道爷爷奶奶不喜欢我,我就叫她送我去小叔叔家。小叔叔,你不会也不肯带我同居吧?”
齐越捋捋她的辫子:“我当然欢迎你来一起住啊。不过这不叫同居,同居的意思是,呃,两个相互喜欢而且准备结婚的人住在一起。”
“哦,那我妈妈会跟别人结婚吗?”臻臻睁大眼睛问。
齐越语塞。
小女孩看似不懂事,却自问自答道:“她要和别人结婚的,因为爸爸不会跟她结婚。爸爸也不喜欢我,所以躲起来不见我们。”
臻臻说着,耷拉下小脑袋。
齐越试图安慰她:“你爸爸妈妈都喜欢你啊,没有父母不喜欢自己的孩子……”
“你骗人!那他们怎么都不要我?!”臻臻把脚下小皮鞋跺得噼啪响。
林夏蹲下平视她:“你小叔叔没骗你,只是他也不知道你爸爸去了哪里。大人都很忙有自己的事情要办,不是不要你;再说就算他们都不在,不是还有小叔叔陪你吗?”
小女孩逐渐安静下来。
齐越抱着双臂看他:“阿夏你哄孩子很有一套!”
臻臻粘上林夏不肯放手,公务繁忙的齐越趁机把这烫手山芋塞给他。兜兜转转地他又跟着回到齐越家,直到晚饭后臻臻睡下,才终于再次去找齐越告辞。
齐越的书房和卧室在三楼,林夏走上楼梯时齐越正仰在三楼的一圈长沙发里望着房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