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笛也仰头看着白易泛着寒意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舔了舔自己开始干裂的下唇。
如此凝视了将近两分钟,白易悠悠问道:“你知道文书路,七百二十三号吗?”
简笛没有半分犹豫,果断的摇头,他确实不知道这个地方。
“那我换个说法,你去过番茄网吧吗?”
从白易嘴里出现的新词,立刻让简笛有了反应,他不自觉地吞咽了一次口水。眼皮子快速眨了几下,“没,没去过……吧。”
“是去过,还是没去过,什么叫没去过吧?”
简笛默不出声,他在仔细回忆是哪里出了破绽,他怕说多错多。
“行了,你不用说,我替你回答,你……去过。”
简笛清了清嗓子,“那我可能去过,我没有印象了,怎么,去网吧犯法吗?”
简笛会承认那是意料之中,白易现在很懂得他的路数,这个嫌疑人很喜欢见招拆招。给自己想一些看似合理的借口,避开了白易的“陷阱。”可这次不同,之前的证据的确不够充足,才让他有机可乘。
“承认就好,你去那里做了什么,你不记得了吗?”未等对方反应,白易接着说:“你不用回答,我来告诉你。你去那上了会儿网,对吧?”
白易并不是在询问简笛的意见,甚至连表情都懒得关注,他转过身去,背着手在审讯室里开始了他老大爷遛弯儿模式。
“你不只上网,还在上面买了些东西。买了什么呢?”白易自问自答:“买了些不该买的东西,‘氟硝西泮’。哦,你肯定会说你不知道那是什么!”
白易忽然一个回身,瞪着呆萌的大眼睛,笑眯眯的看着对方,“但我想你肯定知道什么是‘蓝精灵。’”
“行了,别跟我装糊涂,这一招已经没用了。”看着简笛不知何时开始用牙齿咬着干裂嘴唇上的干皮,白易郑重其事地告诉他,这一回狡辩在这里是无用之功。因为下一秒,白易便将文件夹里其中一张带有图片的纸,摔在了简笛面前。
那张薄薄的白纸上,印出了两张图片,一张是简笛在网吧上网的照片,另一张则是他的上网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