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了,他忙成这样,估计看都没看见我。
我伫立在人群中,茫茫四顾,谁都不认识。
身边走过的人都衣着笔挺,光华亮丽,交谈的话题大多也都是我闻所未闻的。
这环境给我的感觉很陌生。
这和失忆时刚回到家时的陌生不一样,那时候虽说脑子不记得,身子还记得清楚,吃得可口睡得舒坦,吵起架来也半点局促感都没有。
可眼下就不一样了,我浑身上下哪怕是藏在皮鞋里的脚趾头都会觉得这里到处都不自在。
林染笙也不在是那个平日里我熟悉的冷冰冰的林染笙。——他嘴角挂着一丝弧度刚合适宜的笑意,看起来整个人都充满了亲和力。
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手里的果汁换成了红酒,半杯下肚还未察觉。
垂头看了看自己的鞋面。这双新皮鞋还是黎叔前两天帮我买的,崭新的鞋头在灯光下闪着初见世面时独有的光华。——傻愣愣地。
这一眼让我觉得脚趾头被烫到了一样,不由地整个人就往阴影里缩了一步。
心头仿佛是粘住了些什么,跳两下便觉得辛苦。这感觉当然不是忧愁烦闷,可也算不得什么喜悦舒适,只是那么轻轻地,闷闷地。
我直觉将其归纳为饿,走到餐桌旁,拿起盘子夹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也不管旁人怎么看,像个五天没吃饭的流浪汉,塞得狼吞虎咽。
一口鲜嫩的烤鳗鱼刚刚在我舌尖化开,我一个转身,就看到面前不远处的休息区沙发上坐着一个熟悉的背影。
“丁沐哲!”我脱口而出。
他转回身,冲我露出了一个很惊喜的微笑,并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坐。
我端起盘子走到了他的面前。
在这不到十秒钟的时间里,我转过身时心里还是这样打算的:趁着今晚气氛轻松又闲来无聊,不如从他那里套一些我哥的底细出来。可抬眼看了看又觉得身边四处实在人多口杂,旁人聊天我无意间尚能听到一二,要被有心人听去了什么拿来做文章就不好了,所以待我走到他近前时,这个念头又已经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