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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动的不行,看着孙谦,我深深的相信,遇到孙谦,是我好命,我不知道这么无心的一句话,一个动作能不能让人感动,但是我深知,他感动了我。

“没有,我觉得暗红色好看。”我挽着他的手臂靠在他的肩膀上,轻声回答。

“我也觉得。”孙谦温暖的笑。

来到丽江的第三天,我终于能住在我盼望已久的吊脚楼,兴奋的不知所以,我站在阳台上,看着窗外的上水,和一排排红灯笼,拉着孙谦雀跃的说“不想走了怎么办?我要是能一直住在这多好!”

“恩,那我们以后就来丽江住,或者来丽江上大学。”孙谦揽着我肩膀,轻轻摩裟我的头发。

“真的吗?我要四合院,然后里边的家具要竹子的,院子里可以养花,放个摇椅。这样天天都是大自然的气息。”

“恩,好!”孙谦轻轻的声音,好听的像是蛊。

人还真是薄情的动物,我以前未曾料想我竟然能这么快就忘掉沈奇,忘掉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但是真因为这样,我才更加真真切切的记住我和孙谦的一切。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孙谦太好,好的像是上天派来的天使,总有一天会完成对我的救赎,然后化成泡沫飘走,任我怎么抓都抓不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女人都是感性的动物,会因为自己在乎的情感,而变得患得患失。最后幸福如指间流沙,一点点的消失了。

“孙谦,你真的会跟我一起过这样的日子吗?”我靠在窗台上面对着孙谦,微微仰着头,在我的视线中孙谦的瞳孔浑浊了丽江的风景颜色,变得像是一种唯美的风景,沉沦了我所有的情绪,变得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