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姑对手中之物爱不释手,但想起是因为成羊的纺织机,她才能这么快地织出这块蚕布,她要将这块蚕布送给成羊!
程扬看着自己手里的白色蚕布,没有什么花样,摸上去光滑顺手,还有一种冰冰凉凉的感觉,这不就是丝绸吗?
他眼里很惊喜,没想到他的羊绒还没开发出来,这丝绸就先一步地出现了,看来族人也是不容小觑的嘛。
虽然他见过的东西比这些人要多,但所有的知识都是前人摸索留下的宝贵遗产,在程扬看来,蚕姑自己一个人捣腾出来的丝绸,可比他弄的那些东西有意义多了。
往深了讲,这简直就是人类的进步。看着蚕姑递过来的蚕布,程扬丝毫没有客气,接过就揣进怀里,生怕会不小心丢失。
部落里第一块丝绸,多有意义啊,一定要收好。
看着程扬那么小心翼翼,倒是引起了身边族人的主意,可任他们怎么看,那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片状物嘛,滑不溜手的,还没身上的兽皮保暖呢,族人摸了两把后,瞬间就没兴趣了。
在他们看来,还是练好手里的弓箭才是最要紧的。
程扬心里有了感慨,部落里现在都是由精壮的汉子们狩猎,女人一直留在部落里采集野果,管理大后方,先前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毕竟男人在体力上的确是比女性有优势,但在其他方面却不一定能比得上女性敏锐。
看着一个个将箭矢射得歪歪斜斜的汉子们,程扬觉得很有必要让部落里的女人也来试试手,说不准女人们射起箭来会比汉子们更厉害呢?
握着弓箭的汉子们莫名地打了个寒颤,怎么感觉有些冷呢,甩甩头将冷意扫去,手指一松,箭矢又毫无力度地掉落在地上。
程扬颔首,嗯,看来是真的很有必要让部落里的女同胞来练练手,不能浪费资源啊。
朔风部落出现了久违的客人,程扬之前曾看到的那个蓝山部落的老头又出现了。
叟公带着几个族人,匆匆地赶来拜访朔风部落。
自从炎从他们部落离开后,他左思右想,觉得既然他们蓝山现在有求于朔风,他更应该抓住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难得朔风主动送上门找人来帮忙,此时他们不答应,难道要等到以后后悔吗?
而且他觉得朔风部落的炎也不是蠢人,既然大家都知道密林有危险,流人不好对付,难道朔风不知道吗?可既然知道为什么还敢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