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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块羊肉是我的!”

一场吃食引得大家争锋相对,机灵的人立刻不多说,先下手为强,十分灵活地用筷子夹起肉片。

不会用筷子的慢了半拍,便眼睁睁地看着对方一脸享受的表情,暗恼自己怎么就不能将筷子使得更灵活些。

他们也想直接用手抓,可是烫手啊。

看来学好筷子真的很有必要,朔风部落族人暗下决心,就连那些抢到肉的人也不列外,他们想要一直第一个吃肉,就必须保持筷子用得比别人好,让他们无法超越。

程扬是和猛以及其他几个孩子一起吃的,他们离头人的位置近,吃着羊肉片的空隙间,还能支起耳朵,听听他们都在聊什么。

“还剩下的那些盐巴,估计还要一两天才能弄完……”

“咱们还是按今天的人数过去吗?”

那块盐巴地不大,派这么多人手有些浪费,还不如留下一些,多给部落里做些事呢。

现在部落里多了这么多的山羊,怎么处理也是个问题。

按几个族老的想法,这么多的山羊就该全被杀掉,风干成肉干,留到冬日吃不是正好。

偏偏成羊那小子,提出什么养殖,之前他要养山雀弄来的那两只小羊崽子也就算了,现在还要再养几只。

几个族老心中有些不满,这山羊是要吃草的,到了冬日,他们上哪儿去弄那么多草给它们吃,而且还平白地要多些人手来看着这些山羊。

目前部落里的一大群山羊,都是用麻绳套着脖子,然后拴在一个木桩上,但这样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没人看着,那些山羊估计能将麻绳咬断。

头人也有些发难,成羊提出的那些,他听着觉得很好,要是以后部落里真的可以养山羊,那族人就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去辛辛苦苦地狩猎。

而几位族老说的也有道理,唉,他叹了一口气。

“人手还是和今天一样,”头人开口道,“那些盐巴到时是按照人数分的,咱们要是去少了,分到的就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