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告白的话语是华丽还是深情,最终都会归结于想要同她开展一段恋爱的欲/望,虽然一些人的客观条件,常常被她的朋友毒舌地评价为“癞一蛤一蟆想吃天鹅肉”。
其实庄斐并不排斥这种大胆同勇敢,努力追求心之所向从不该被嘲笑——
只是不知为何,她却觉得汤秉文此刻的懦弱同胆怯更为迷人。
刺眼的白炽灯在他周身笼起一层光圈,刚刚在一楼有雨珠被风刮进,这会儿已经顺着他的发梢滑至脸庞,眼睛水汪汪的,以至于那很像是一滴泪。
“为什么不敢想。”庄斐笑着牵起他的手,“我也喜欢你呀。”
汤秉文垂下眼,那滴雨水滚至下巴,自由落体后融化在了二人牵起的手之间。
他的声音是不同于往常的含混,似乎在做着艰难的内心斗争:“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描述认识你后的心情,那种心动的感觉很陌生,也很让人不安。
“我的心境发生了一些变化,我为只能请你吃食堂而难过,为我洗到发白的衬衫而羞耻。我知道我很穷,但是穷了这么多年,其实早就习惯了,直到遇见了你,我突然觉得很自卑,它长久地横亘在我心上,这是之前不曾有过的。
“包括今天的告白,如果不是你牵起我的手,我可能都不敢拿出那支孤零零的玫瑰,我觉得很丢脸,为我不能给你一场浪漫的告白而丢脸。
“我没有告过白,也不知道告完白该做些什么。我就是想告诉你我的感情,没有了,其他真的没有了,我做了一万个被拒绝的打算,没有一个是奢想你能接受。
“我相信和你在一起一定是件幸福的事,但就算是在我的幻想之中,它也从未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