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客人眼一瞪,完全接受不了一本烂书被别人夸好,苦心疾首道:“小弟,你只翻了两页自然看不出什么端倪。”
“那书文笔是不错,只情节实在太无趣,看个开头我便知道后头怎样,没得浪费钱去买。”
章致拙实在疑惑,心里吐槽道:当我写的情节新颖时,读者接受不了;写得老套些,又被嫌弃太无趣,还要我怎样!
章致拙不甘心地问道:“兄台,那话本可有亮眼之处?”
客人莫名其妙脸一红道:“行文确实出彩,文笔堪称绝艳,看得出来是个肚里有墨水的。”
客人又贼眉鼠眼地靠近章致拙,在他耳边偷摸说道:“小弟,那作者于男女欢爱之处写得极佳。实不相瞒,我看了好几遍,着实可口。”
章致拙目瞪口呆,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客人以为他不信,又道:“我可不骗你,就靠着这几段,我还给我同窗也买了好几本,他们看了都说好。”
说完又露出不可名状的笑容道:“小弟,你若晚上寂寞,倒可买去看看,也不亏这书钱。”
章致拙整个人不知身处何方,直到回到家中才如梦初醒。章致拙翻开原稿,找到那位兄台特意推荐的几段话,又露出恍惚的表情。
怎么办,我该何去何从。章致拙满脑子都是这几句话,一边是白花花的银子,另一边是自个儿纯洁的节操,不知如何抉择。
夜里,章致拙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不写吧,筹措路费遥遥无期;写吧,又解不开心结。
章致拙思来想去下不定主意,一骨碌坐起身来,从柜子里翻出装着五两银子的木匣。
章致拙默默看了半晌,眼一闭,一咬牙,就干了!
不就是写本小黄书嘛,有什么大不了,马甲一披,谁也不认识谁,到手的银子可是货真价实的。
以章致拙那自负的性格实在忍不了在自己下定决心要攻克的领域里毫无建树。就算是没营养的话本,也要写出大家都喜爱的那本。
说干就肝,章致拙点起烛火,另构思了一本,这回剧情终于不是主要的了,过得去就行,主要还是在那方面的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