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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坐下之前,他略嫌弃的看了一眼沙发垫上的污迹,心里叹息:着急搬人,却忘了这人浑身的灰尘,唉,只能有时间再忙一顿了——洗沙发垫。

在手里倒好药酒后,白锦墨直接把自己白生生的手掌贴到了江承的脊背上。

“嘶,”江承小小抽一口气,当然这不是疼的。他这种身份的人,对于疼痛的忍耐度很高,毕竟处于黑色背景之下,各种格斗训练是不可避免的。

而这抽气的原因,来自白锦墨。那双手贴到他皮肤上的一瞬间,清凉的药酒之后是浅浅的温暖,比自己的体温低,但很舒服,还有着一丝的颤栗,甚至勾起了心底的一点绮念。

奇怪?我这是很久没开荤了吗?江承自我怀疑。

白锦墨的力度不重不轻,他自己就怕疼,所以推己及人,大概其他人也不怎么喜欢疼,即使知道使劲了才见效快,但当事人如果不主动提出,他也不会用力。

记得以前和那小和尚一起行医的时候,人们惯喜欢找他来针灸、放血,毕竟小白大夫下手不疼,换成那小和尚就不一定了。为此小和尚还说过他好几次,说什么这样没效果……最后都被他当做是耳旁风了。

许久不见,还有点想那小和尚呢……

“喂,使点劲儿,你这种力度没什么用!”江承感受到后背上手掌滑动的轨迹,这让他有点神不思蜀,倒不如大力点儿好让他想不了太多。

被从回忆中唤醒的白锦墨看了看手底下结实的身体,那小麦色的肌肤上还有着药酒留下的湿迹,还有一点好看呢。

加重力度,他道:“周树,我叫周树。”

不管在不在意别人的态度,白锦墨还是喜欢有礼貌的人。

“行行行,知道了!”江承不耐烦的回应,他扭头余光中瞥见白锦墨专注的眼眸,愣了一下,才慢慢说道:“我、我记忆力很好!”

这人的眼睛,是银灰色,深深的银灰色。

江承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这种颜色的瞳孔,带着点儿妖异、带着点儿神秘,那藏在深处的色彩仿佛是飓风的漩涡一般引人入胜。

怪不得远远看着,感觉这人的眼睛那么灵动,原来是银灰色啊!还真有点异国风情呢,就是五官清秀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