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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应该是很喜欢的才是。

她因为父亲的缘故不想谈恋爱,却肯给他这个机会,难道不足以说明她是很喜欢他的?

“嗯。”斐飘谩的脸有点红,其实……她自己都不好肯定。

“那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洛晋煜好奇问。

“应该是被那个杀人凶手攻击后,你陪在我身边吧。那时候稍微对你有点好感,觉得你这人还是挺可靠的。虽然好色了点……”

洛晋煜自动忽视最后那句话,“是不是觉得我很有安全感?”

“嗯。”斐飘谩应了一声,“其实你还满体贴的,虽然在占便宜这点上有点强势,但是参加运动综艺的时候,我能感觉的出来,你挺会照顾人的。”

那几天她的拉伸都是在他的帮助下完成的。

知道她一次不能拉伸的太过,便给她慢慢的来。

一周的综艺下来,她就感觉到自己身体的肌肉放松了许多。

除此之外,长跑的那天,他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给她按摩脚,也的确是让她有些惊讶的。

男人都是要面子的,尤其是他这种各方面条件都很好的男人。多得是女人想要和他在一起,他却能在这么多人面前给她按脚。

那一刻,说不感动是假的。

但是,她不相信婚姻不相信男人这点,并不会因此改变,所以就算是心里知晓自己应该是有点喜欢上洛晋煜了,也不会因此正式和洛晋煜在一起的。

洛晋煜微微勾起嘴角,“早知道是因为这个,我就早点安排一出英雄救美了。再跟着你一起出去工作,你一有需要,我一定给你来一套‘全身’按摩。”

他特地强调了“全身”两字,听的斐飘谩有些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