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买卖吆喝的人,好像也不全是奴隶,还有很多平民。
这和菲斯之前的想象简直天差地别。
在他的印象里,奴隶村落都应该是又脏又臭的才对,就算是经过改造的奴隶村落也只是多了点房子而已,根本不可能这么干净,还这么繁荣。
那些人居然都能穿上完整的衣服!
那个奴隶卖的竟然是大麦!在以前,那可是只有贵族才能吃的起的粮食!这个奴隶居然能够拿出来售卖!
菲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他告诉自己,那一定是奴隶的主人让他拿出来卖的,可是他也想不到附近有哪一个新贵族能有这么大的手笔,大麦多到可以拿出来卖。
他决定去问问。菲斯来到那个额头上有奴隶标志的小摊贩前,随便看了看,单手捧起一把大麦,假装不经意的问道:“这是你家主人让你拿来集市上卖的?”
小摊贩陪笑道:“不是的,这些都是我们村里的人自己种的,吃不了就拿出来卖,换点钱或者换点用的到的东西。”
菲斯虽然很震惊,但还要假装镇定,他可不能让一个奴隶看不起。他假装很懂行的随口道:“大麦卖的这么贵,买的人很少吧。”
小摊贩:“不少啊,我这有两袋子,不到天黑就能卖完。”
菲斯惊讶道:“不到天黑就能卖完?你一斤卖多少钱?”
小摊贩:“五个铜币。”
“这么便宜!”
这些菲斯连伪装都忘了,整张脸上写的都是震惊。
小摊贩骄傲道:“我们村子位置好,森林边上就是平原,还有灌溉用的小溪,收成自然就好。大人说了,我们自己种的粮食自己吃,吃不了就拿到集市上换东西。你看这个大集市,就是因为我们这的东西又好又便宜,吸引了很多人过来,才变得越来越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