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里有警犬,孙覆洲偶尔会顺手撸两把,他以前也训过警犬,不过在一次案子中牺牲了,之后他就没再养,伤心归伤心,同样既是没那个心力,也没那个时间。
孙覆洲亲昵地搂过狗子的脑袋,指尖却在颈处摸到一个细细的项圈,顺着摸到前面,还有个小金属牌,应该是缝在了项圈上。这项圈是黑色的,藏在毛发里不大显眼,上次也没仔细看,竟是今天才发现。
摸着那金属牌上似乎刻了字,可狗毛有点长挡着了,于是他埋头解了那个项圈,拿在手里,便立马看清晰了。
正面就俩字——发财。
应该是它的名字。
金属牌很小,也就手指宽,只有上面两个角固定了,可以掀过去。孙覆洲手指一动,反面也凹凸不平。
他眯起眼,站到亮堂的地方,好不容易看清了那几个小小的字母——
b-o-a-t
第37章 卷叁.繁花(一)
夜里,窗外的风悉悉索索地鼓动枝叶。
冗长的梦裹夹着水色潋滟,不知是出租屋里的暖气开得高,还是两层鸭绒的被子闷得太死,床上中的男人看起来睡得不太踏实,满头淋淋的汗水。
身上的单衣与宽阔的后背大片大片地贴合着,实在不舒服,他在梦中挣扎着,沉沦着。
“我靠”
忽然,孙覆洲猛地睁眼,大喘了几口气。
刚刚那一瞬间神魂分离的虚幻感渐渐消失,梦里那具坚硬又柔软的身体早已步步远离、消散,只留下心头一触即分的痒——是昆虫的触须挠在心窝上的痒。
孙覆洲抬手揉了揉两颊,试图让自己清醒些,被子因为动作的起伏而灌了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