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山起身,狂风鼓动他的棉袄,他的表情始终沉静。
晚上,咩咩终于回来了,垂丧着脑袋,它脖子上的紫荷包还在。
李远山给它梳毛,温声道:“不怪你。”
怪他。
第二日、第三日、第几十日,咩咩都无功而返,咩咩郁闷得连草都吃不下了。
诡异的是,咩咩不吃草,却越来越胖了。
草原上突然多出来一个部落,大约二三百人,他们个个威武雄壮,养的马匹是草原上从没见过的烈马,体格彪壮,毛发亮丽。
这样的部落搅浑了平静的草原,但他们似乎并无意争抢地盘,只本分地守着那一亩三分地,放羊、养马、种地。
有个部落尝试来结交,派了个粗糙的汉子来。
这里的首领高得可怕,像个怪物,生了一副类似西域人的面孔,却说着一口流利斯文的汉地话。
他很明确,他不会在此处久留。
人家问他来干什么,他微微一笑:“我来寻回我的女人。”
女人还用寻?
在草原人的观念中,两人情投意合便在一起,相看两厌就分别,即便是哥哥的女人或者父亲的女人,只要想在一起,就能在一起。
“做男人还是要霸道些,你这样寻不到女人的。”
那首领神色明显落寞了,仿佛一颗失去光泽的和田玉,黯淡而沉寂,被厚厚的火山灰掩埋,“她有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