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山进了屋,穿着红衣像个喜娃娃似的傻奴眼睛冒光,小拳头放在嘴边咳了咳,学着他的古板样子道:“过来。”
连日没什么表情的李远山都愣住了,这语气,有些熟悉。
傻奴又学他,挺直了腰背,这是他每次称心时下意识会做出的动作,傻奴竟也发现了。
可那双小脚却可可爱爱地晃着。
李远山直觉不对劲,迟疑着走近。
傻奴老道地说:“快过年了,给你发点银子。”
说罢,她掏出钱袋子,双手捧着,水汪汪的眼睛期待地看着他。
她内心在高喊:吉利话!吉利话!
她今天非要他开口说话!
她好似忘却了一切不愉快,他粗暴和黑暗的一面,他要送走她,他在孩子一事上果断的拒绝。
李远山木然地接过钱袋子,放在一边,以膝触地,断腿也跟着拄在地上,跪着脱下她的小绣鞋和足袜。
傻奴又不懂了,“倒也不用行这么大的礼,说点吉利话就行。”
男人没有回答,粗粝的手指在足下的穴位力度适当地按着。
傻奴轻叹了一声,后仰着身体,今天走了好久的路,的确脚疼。
后来的事情就失控了,她彻底忘记了要他张嘴说话这档子事。
她委屈地捂着自己的小脚,上面全是牙印,“属狗的男人……”
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