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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小壬笃定道:“对,姓丁,我还有点印象,我的审讯笔录上好像还有他的签名,叫,叫丁宏伟!”

乐天不说话了。

唐秋带着几分嘲讽揶揄乐天:“刚才不是还义正言辞地要去向宋局告状呢么,怎么这会不说话了?还是说警局都是这副德行,自家的蛀虫一概视而不见。”

“我我我不是警局的人!”乐天立刻道,“我只是区区一介小老百姓,哪惹得起这种段位大咖啊。”

唐秋耸耸肩,懒得戳穿他想包庇自家人的小心思,对余小壬道:“小余,你的身材是我们中最灵活的,在场上务必要随机应变,抢不过的球不要硬抢,去截他们的传球,然后尽可能把球传给另外两个护甲。在篮筐下时没人会关注场外,这时你的视野是全场最好的,也是最能发现对方漏洞的,所以你的责任很大,必要时我会听你调配,听懂了吗?”

余小壬连忙摆手:“我不行啊,我什么都不会,看不出来什么局势啊!”

唐秋拍拍他的肩:“别太小看自己,敢偷珍宝馆的贼,我就听说过两个,一个是狂野男孩,一个是你。”

听到偶像的名字,余小壬似乎被打动了,眼中闪过一抹光彩,握拳道:“好,好,我尽量不让你们失望!”

“很好。”唐秋拍了拍手,“兄弟们,都过来,鼓个劲!”

众犯人在入狱前大多都是爱打球的人,眼下十几个人凑到一块,将手一只只叠在一起,xiong中油然生出当年少年时那种来者不怕的昂扬斗志,均是热血沸腾了起来,一齐用力向下一甩,鼓劲大喊:“加油加油加油!”

这边的斗志昂扬引得场上其它队纷纷侧目,狱长饶有兴趣地道:“哟,看来这边已经有xiong有成竹的队伍了,那咱们这就开始吧。我看看,1,2,3,4……现在场上有十支队伍,这样吧,就按晋级赛的制度,一共比4场,每场掷骰子,掷到双数的队可以选对手。来吧,开始吧,兵长,给他们一副骰子。”

“是。”兵长拿出一副骰子,走到场地中间,“谁先来?”

“我来!”乐天正要举手,却被另一队抢了先,说话的人剃个光头,左边眼眶下面有道斜斜的刀疤。他得意地用手指了指乐天,然后在脖子上比出一个“砍头”的动作,大摇大摆走到兵长面前,拿起骰子握在手心里使劲摇了摇。

兵长道:“开。”

刀疤脸慢慢摊开手掌。

作者有话要说:  唐秋:乐天,你最喜欢的英雄是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