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以前不叫这个名字,换句话说,我以前是没有名字的。
我在孤儿院里长大。这里的孩子大部分是因为父母出了意外才进来的,但我不一样,我是被扔掉的。
我最近常常头痛,好像是痛一次就会忘掉一些以前的事,但每忘记一点,就又会记起来点别的。
比如总是梦到那个风雨交加的晚上,我赤着脚跟在一辆自行车后面跑了很久很久,哭得嗓子都哑了,但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越走越远。
头也不回的是把我生下来的人,她想让我死。
那时候我几岁来着?这个倒是不记得了。
我蹲在路边哭了一会儿,然后被人捡走了。那是个长得很胖的女人,笑起来眼睛弯弯的,一看就是个好人。
用苏河的话来说,我这样的叫——祸害遗千年。
那女人是附近孤儿院的院长。她给我安排了宿舍,还准备了很多日常用品,但其实我并不领她的情。
跟我一起住的小孩太吵了,她们总拉着我玩无聊的游戏;给我准备的牙刷太糙了,会把我的牙龈和嘴唇划破。
不知道是不是被孤儿院里的大孩子们欺负狠了,我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我把自己的指甲修得尖尖的,只要有人靠近就抓伤他的脸,有时候他们会叫一群人来报仇,我就把提前藏在枕头下面的碎玻璃拿出来,追着他们跑。
我是真的很想杀了他们。
所有人都说我是个精神病,但院长始终不相信。我在她面前永远是乖巧听话的,更何况我本来就很讨人喜欢,因为我好看。
其实我对于“好看”这个词没有什么概念,但是所有的小孩告状失败被院长从办公室里赶出来以后都会一脸不屑地对我说:“你不就是长得好看吗?”
所以我又多了一项名为“好看”的武器。
偶尔有人来领养小孩,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把自己打扮得干干净净,装作不经意地往他们身边凑。但是我的衣服是别人捐助的,我的头发是自己胡乱扎的,怎么看都和别的孩子没有什么两样,他们一眼注意到的,总是我比别人瘦弱得多的身体。
“这孩子是不是有什么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