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都是女生主动向他示好,他还从未费尽心思讨好过一个女生,如今倒有些摸不着头绪。
想着朱亮是过来人,第二天出门盛臻果断拉着他做参谋。
朱亮最讨厌逛街,尤其是和一个大男人一起,逛了没几家店就不耐烦道:“干嘛这么麻烦,你送她一束玫瑰花不就得了。”
“不行,”盛臻想也不想就否决:“太俗了。”
“俗?你还别说女孩子就喜欢这个。”朱亮大喇喇道,“你不是要表白吗,没有什么比玫瑰花更直接了,当初我就是用99朵玫瑰把我女朋友拿下的。”
虽然钱包瘪了,但能抱得美人归也值了。
玫瑰花的确够直接,可盛臻总觉得不够,他想送能保留得更久远一点的,最好是能随身携带的,这样她看到它们的时候就会想起他。
朱亮皱着眉头思索片刻,合掌一拍:“戒指!”
“我倒是想送,可现在来说太早了吧。”
一表白就送戒指,万一把她吓到了……
“大哥,你还真是难伺候。”朱亮没好气道,“我都还没睡够就陪你在这浪费时间,待会你一定要请我吃顿好的!”
“放心,亏待不了你。”盛臻满口答应,见朱亮哈欠连天,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便问:
“马上就到圣诞节了,你都不用给嫂子买点礼物吗?”
朱亮不以为意:“洋节有什么好过的,再说我们都老夫老妻了,没必要整这些虚头巴脑的仪式。”
盛臻道:“你这是典型的到手了就不知道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