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芙解释,“如对萍水相逢的路人见死不救,只能说此人毫无同理之心,胆小怕事,但于律法而言,此人并无罪责。但另一种情况便不同了,我说与侯爷与夫人一听,请两位判断一二。”
靖城侯马上道:“姑娘请讲。”
秦山芙不紧不慢地叙述:“甲回家路上经过一片池塘,忽听池塘里有人喊救命。甲心善,二话不说就拾了一截木枝跳进池塘救人,可等那人抓住木枝后拉近一看,发现竟是一年前骗了自己银子跑路的乙,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甲一气之下就丢了手里的木枝,自己转头重新游回岸边一走了之,最后乙淹死。请问诸位,甲应定什么罪?”
靖成侯夫人困惑,“这…这乙落水,可是甲所致?”
秦山芙摇头,“乙因自己失足而落水。”
“那这与甲何干?倘若甲一开始不下水救他,乙不是照样被淹死?”
秦山芙点头,“水流湍急,确实如此。”
靖城侯夫人疑惑更深,“况且这乙先前还欠了甲的银子。……我觉得,甲应无罪。”
秦山芙却凝重地摇摇头,“非也。甲的此番作为,明明白白,应定谋杀。”
“谋杀?!”
众人皆未想到竟然是这么重的罪过,不由吃了一惊。
靖城侯夫人忙问,“怎会如此?救人一命,还救出罪过来了?”
“夫人方才说得有理,可于律法而言,有自己的一套道理。”
秦山芙耐心解释道,“乙原先落水,本与甲无关,可当甲介入开始施救之后,乙便脱离了方才的险境,然而却又被甲放弃,重新陷入危险之中,这是律法所不能容忍的。”
靖城侯夫人还在懵神,显然是没理解。秦山芙笑了下,换个方式解释。
“夫人可以这样理解:甲的施救行为,实质上是给了乙新的生命,可甲偏偏半途而废,这种有始无终的行为,无异于重新扼杀了乙的生命。再者,甲松手不救并非是自己遇了险情而不得已放手,而是因旧怨未了,故意而为之。甲希望乙方死去,并且也利用自己当时的天时地利这样做了,这在律法上,就是典型的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