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大肉瘤,割了得流很多血吧,这佰仟姑娘看起来长得柔柔弱弱的,不知道能不能行啊。

沈佰仟取来一个手术刀,和消毒酒精,和止血棉,还有医用纱布,最重要的唐昭发明的液体麻药,这个很厉害,抹上去,局部立刻失去知觉,半个时辰才能恢复。

沈佰仟按住小王的脖子擦完消毒酒精棉,然后抹上麻药,拿起刀,迅速手起刀落,肉瘤便被割了下来,然后不等血流下,赶紧按上止血棉,片刻后抹些消炎药,然后用纱布缠紧了小王的脖子。

看热闹的众人:“……”

说好的柔弱呢?这拿刀的架势,分明是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割肉跟割菜一样快,众人表示,失敬失敬!

若是沈佰仟知道大家是这么想的,怕是会笑死了,别说割个瘤子,就是割个内脏,她都不会眨下眼睛,她有个法医朋友经常处理无人认领的尸体,她人头都割过。

瑟瑟发抖的小王还不等害怕脖子上的软纤维瘤就被割了下来,又惊又喜,连连道谢,“谢谢佰仟姑娘,真的不疼啊!”

“不用客气,麻药过后还是会有点疼的,但是不会太疼,你不要害怕,千万记得一个月不要沾水哦!三天之内要记得找我换药!”

“知道了,佰仟姑娘!”

小王开心地说道,这样他每天都能跟佰仟姑娘近距离接触了,他开心,瞬间就不怕疼了。

小王问了诊金多少,将银子放到了小篮子里。

沈佰仟扫了一眼,自己渐渐成堆的装碎银子的小篮子,开心地露出一对可爱的小梨涡。

就冲着这对小梨涡,那看病的也是排成长队,没病的都要找各种理由来找美女大夫来看看,谁叫人家温柔又可爱,药还是甜的,这样的大夫谁会不喜欢。

当然沈佰仟偶尔也是有机会显示自己医术高明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