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珣有些不可置信似的看看他:“睡那么久不会头疼吗。”
“不会,”清司摇摇头,“可能这就是我的天赋,可以一直睡不头疼。”
“……厉害。”叶珣说着,忽地拿出手机,操作几下后递到清司眼前,“寒假有场live,你有没有兴趣?如果没有的话,我再问问关一鸣……”
清司腾不出手,直接伸长脖子去看手机屏幕。
「ribbon复活巡演,卢城站」
“去!去!”清司连声应着,满眼惊讶,“他们又出来活动了啊……你喜欢这个乐队?我也很喜欢……”
“算是吧。”叶珣收回了手机,继续顶着冷漠脸吃冰激凌,“那我晚上就订票。”
“好啊好啊到时候我把钱转给你。”
仿佛上天都在以各种各样的巧合验证他的观点——越了解叶珣,他便越能感觉到叶珣有多值得他喜欢。抛开那些人尽皆知的优点,比如长得帅、个子高、成绩好、运动强……叶珣的爱好也和他重合得厉害。他们有着相似的电影品味,而现在叶珣又约他要不要去看ribbon的巡演——那是他初中时期最喜欢的乐队。
那支乐队相当不出名,歌也不流行,一看就火不起来。
清司是某次机缘巧合在网络上听到的,沉迷过一段时间;但他还没等到机会去看看现场,ribbon便莫名其妙的解散了。
如果说同样喜欢《低俗小说》的人世界上一抓一大把,那么同样喜欢这支不出名的乐队的人,一定很难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