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他们的家!

许是太过于习惯,以至于陈默每次从酒吧下班后,都会下意识的往这条路上开。

再加上这一路上他都没有多想。

所以,自然而然的就到家了。

与此同时,郑秋秋的电话也同步打了过来。

“你们人呢?我们都到家好久了,你开的什么龟速车?”

“额……”

陈默坐在车上顿了顿。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们也到家了。”

“那你人呢?”

郑秋秋那边传来了开门的声音。

她似乎走到了楼道里,声音都变的空旷了不少。

“没看着啊。”

“别找了,我在自己家,习惯了,一不留神就给开回来了。”

“啥?!”

那边的郑秋秋语气有点意外。

“你这完蛋孩子,那你们今晚还过来不。”

“算了,都这个点了,太晚了。”

陈默的拒绝透过手机,传到了电话那头。

紧接着,他和温小雅隔着听筒,都听到了那边传来凌曦的尖叫。

“啊啊啊,那我明天的早饭怎么办?”

“……”

嘟嘟嘟。

陈默果断挂了电话。

果然,这个冷血无情的女人,只会把他的小雅当佣人使唤。

“走吧,回家睡觉。”

陈默推开车门,拉着温小雅上了楼。

直到站在家门口,陈默摸了摸口袋,这才略显局促的看向温小雅。

“那个……小雅,你带了钥匙吗?”

“带啦。”

温小雅连忙从随身的小包里,掏出来一个粉红色的卡比兽钥匙扣。

这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之一。

她忘带什么,都不可能忘带钥匙。

因为……这是她和哥哥共同的家啊。

随着钥匙插入锁口,一阵金属摩擦的声音传来。

推开门。

一股淡淡的山茶花香,伴随着一股轻微的潮湿味道,钻入了两人的鼻腔当中。

才十天没住人,就变成了这样。

看样子,不能再继续赖在郑秋秋的家里了。

虽然她那里又宽敞又明亮,景色也好,阳台更是大到能在上面跑步。

可是千好万好,都不如自己的狗窝好。

很显然,温小雅也是这么想的。

她一个飞扑,整个人趴在了沙发上,四仰八叉的姿势,十分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