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 直接证据

证人二:受害者之一琉璃。

有她提供的柳阿姨打电话给她的通话记录,柳阿姨将童弦音约老太太去长艺大桥见面的事,告诉了她。

这点也得到了柳阿姨的证实。

琉璃的证词里,详细说了她在哪里如何遇到童弦音,如何坐上童弦音车,以及路上两人发生了什么,两人说了什么,以及事发前她感觉到车子突然改变方向、突然加速、然后撞击等。

宁熹眸光微敛,说不出来的感觉,尤其是看到童弦音说的那些对老太太的不满。

像是她激愤时会说的话,又不像。

按照她的性格,也确实会觉得给钱补偿,是一种侮辱,但…...

总觉得怪怪的。

她继续往下看。

证人三:琉璃的看护梅姐。

梅姐证实,柳阿姨给琉璃打电话说了童弦音约老太太去长艺大桥的事,也详细叙述自己送琉璃前去,半路车胎爆了,自己去修理,让琉璃等在路边,她安排人来送这些。

梅姐还提供了爆胎那辆车的行车记录仪上的录音影像。

从录音来听,梅姐和琉璃在车里的聊天确实是前去找老太太,从影像来看,也确实是前去长艺大桥,且车胎确实爆了。

证人四:救援者华懿先生。

此人详细讲了自己亲眼目睹车人坠江,如何下水救人,如何打开车门,如何发现司机童弦音已经死亡,琉璃还活着,将其救出的过程。

证人五:《最前线》杂志社的总编虞梁。

他没有证词,只是提供了一份事发前,童弦音通过公司邮箱给他发的一封辞职信。

宁熹眼波微敛,当即提出了质疑:“一个即将去赴死的人,还有心思去走流程辞职?”

“她这封说是辞职信,更多的是交接。”警察道。

宁熹看了看内容,确实主要是在交代自己手头上未完成的项目。

“那一个即将去赴死的人,还会去工作交接吗?”宁熹依旧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