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不惜一切,哪怕自己的肋骨,于霜对她恨之入骨的亲情损失,只要可以悬崖勒马,让于霜别走错路!都值了!
有人说,这个时代,文明发展的一个先进表现在我们看待一个人,不会武断的用好人或者坏人来盖章,而更多的已经出现了这样一个概念:好人身上也有坏点,坏人身上也有好的一面!
于霜跟孙丽华的矛盾,用第三人看,没有对与错,各人有各人对于生活的理解跟轨迹走向的权利!
用道理评判,孙丽华有错,错在不该于霜大了,还干涉个人选择,强加自我意识。
但是用情感角度判断,孙丽华也没错,这个世上还有人对一个人执念不放手,要么是强悍的爱,要么是深仇大恨!
孙丽华拿着一万多的钱,走了!
坐在公交车上,她心里想的东西忽然多如牛毛!
于霜跟刘行结婚后是钱各算各的,还是已经合伙算了?
要是合伙算,这个钱还真得要,不然不是便宜刘行了?
可要不是合伙算,从闺女手里拿钱,给了儿子,可不就是偏心眼嘛!
一路还紧紧揣着,生怕跟上次那个玫瑰似的,搞丢了!
她还想着,答应儿子的五万,才给一万,下次不知道多久才能给第二份,儿子咋想?
不拿,对不起儿子,一点点拿,还对不起儿子,可是拿了,又对不起闺女!
说到底,都怪自己是个没本事的妈啊!
再说到底,是自己这个没本事的女人没有个有本事的男人做靠山啊!
要是没有孩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把年纪好像也就跟这个窝囊的男人对付过了,可是孩子的事儿催着,逼着,难!
孙丽华可以凑合自己的余生,不能凑合孩子们刚刚开始的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