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商会闹出人命了

楚风想了想,还是松了口,就当是为前身赎罪了,但金腰带事关重大,也不能说给就给,便道:“金腰带我可以交给岳母大人,但前提是,它只能放在祠堂供奉,不能用于欺压别人!”

在上一个王朝,金腰带就相当于杀人通行证,也就是说,身怀金腰带的人杀了人,不会受到律法的惩治,最多赔点钱了事,这就导致很多身怀金腰带的人肆意妄为,视人命如草芥。

后来这一特权被先帝废掉,但身怀金腰带的人 权势身份都不小,他们自然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特权被剥夺,明里暗里多次向先帝施压,.因此这一条律法几乎相当于虚设。

但就算如此,楚风也不希望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金腰带,被周芳兰当成仗势欺人的依仗。

周芳兰抱着膀子说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要是有人欺压到我的头顶上来了,我总不能不动用金腰带吧?”

要是不能动用,她帮楚风保管金腰带,岂不是白费功夫?

周芳兰可不想做好人好事。

楚风说道:“能,但得我出面,金腰带上雕刻了我的名字。”

周芳兰无言以对。

白费功夫。

早知道就不说保管金腰带这茬了,最后还得找楚风!

楚风给了金腰带,简单吃了个饭,就回家去了。

去临县经商,货物也得仔细挑选,因此楚风这几天没有去县里,但就在出发的前一天,一个商会伙计匆匆策马而来。

“楚公子,县里出事了!”

伙计下了马找到楚风,就急忙说道:“这几天老是有人来商会捣乱,前两天是说我们卖的白糖有怪味,今天又有个妇人跑到商会,说她男人吃了我们的精盐中毒死了,我走的时候有人已经报官了,现在官差可能都到商会了,大概一两个时辰之后,官差里找楚公子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