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银镜这种东西一旦做出来,肯定会受到高层的追捧,还有极大的可能被送到皇宫之中,若那位贵妃或者皇子因为镜子而死掉,陈庸有八个脑袋都不够砍。
所以陈庸也只能忍痛放弃这个构想。
以后若是有机会碰见波斯人,倒是可以问问他们有没有什么办法,西方人在这方面的经验还是比较丰富的。
接着陈庸又在纸上写下了“口红”“高跟鞋”、“旗袍”等词汇,但无一例外,全都被他给抹掉。
以目前大燕朝的开放程度,高跟鞋、旗袍一旦做出来,陈庸肯定会成为卫道士们猛烈抨击的对象。
内衣好歹是闺房之物,穿给最亲密的人,关系不大。
可高跟鞋、旗袍,是要穿去公共场合的,别说老古董们无法接受,估计大燕朝的女性,都很难接受这种东西。
至于口红,没有外包装的工艺水准,它就永远无法取代胭脂。
面前的纸已经被涂得无处下笔,陈庸有些烦躁的扔掉毛笔,站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缓解烦躁的情绪。
“你转悠啥呢?”
言初夏推门而入,见陈庸跟个无头苍蝇似得在屋子里乱转,好奇的问道。
陈庸顿住脚步,道:“来啦,坐吧。”
言初夏坐下后,单手托腮,继续追问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你一个人在屋子里转悠啥?”
陈庸道:“这不是想着如何安抚黄金会员嘛,我又不想设计衣裳,正头疼呢。”
言初夏笑了:“活该,谁让你当初乱许诺的。”
陈庸苦笑道:“你就别取笑我啦,我都快烦死了。”
言初夏道:“这事儿我可帮不上你的忙,自己慢慢琢磨吧。”
“你有事就赶紧说,姑奶奶快要累死了,就想睡觉。”
陈庸问道:“最近很忙吗?”
言初夏道:“跟这个没关系,家里最近来了几个远方亲戚,我爹让我帮着接待一下。”
“我带着他们逛遍整个北庄县,脚都磨出泡了,结果他们还说不尽兴,真是气死我了。”
听完这话,陈庸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想。
怎么把这个大杀器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