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从今往后哪个还敢小瞧咱们村!”
里正说这话的时候,腰杆子挺得溜直!
这也确实是扬眉吐气!
毕竟此时正值乱世,国家边境也不太平。
常年的动乱自然导致匪患横生,而这群土匪也明白哪个村子是软柿子,哪个村子好欺负,于是隔三岔五就挑那个村子去劫掠。
好巧不巧的是,他们东山村就是这么一个好欺负的软柿子。
隔三岔五地来一趟,比给他娘拜寿都勤!
如今出了能一箭射死一头熊的英雄,那群土匪再想劫掠他们村,就得掂量掂量薛莫手里还剩下几只箭了。
毕竟也不是谁都有自信,自己身上的护甲,能比近一吨重的棕熊还要厚。
……
接着,里正从村里叫来了足足十四五个壮劳力,用七八根麻绳将这头体型硕大的棕熊捆好,众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它抬到薛莫家的院子里。
那棕熊的尸体堆在薛家的院子里,就如同一座小肉山一样。
放在地上的那一瞬间,那十四五个大汉全都坐到地上,被累得大口喘息着。
里正悄悄地把薛莫拉到一边,低声问道:“薛家小子,这么大一头熊你自己可带不去县衙去,不如叫几个人陪你一起去,你看叫哪个?”
在那个时候,各地府衙都会张贴布告榜,大致来说就是鼓励村民猎杀猛兽,然后再到县衙领取赏金,而随行人多多少少也能跟着沾点光。
首先请客吃饭自然是少不了的,还有一些懂事的,也会分乡亲们点赏钱,当做犒劳费,最关键的是,跟着这样一位本领高强的大英雄去县衙里领赏,自己的脸上也有光不是!
薛莫只是简单的思考了一下,随后便笑着对里正说。
“叔,蒙您栽培,这次我就先不去了吧。”
听薛莫这么说,里正顿时一愣。
这么好的一个露脸的机会,别人想求还求不来呢!你这小子怎么还想着往外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