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思绪才回归现实,注意到过往行人避之唯恐不及,形象和所处地点都不协调,太显眼了,于是随意选择一边方向开步走,根本没目的。在黑暗里习惯之后,觉得阳光底下的一切都不真实,无论熙熙攘攘还是牌匾林立。
不知不觉走过了下一个街口,不知不觉有被尾随的不安全感,下意识将手贴近枪套,止步,装作懒散地半转身,回头,脖子好像就没法再动了,扭到了脖筋一般。
后边仅仅三米远,静静站着个半大丫头,黑鞋黑裤蹭着不少灰土,不合身的大号黑衣敞着怀穿,头上扎俩辫子显出几天未梳的凌乱,脸上看得出隔夜脏,阳光下半笑不笑地咔吧着一双熬出些微血丝的大眼,不说话。
整整十秒,胡义的脖子才恢复了正常,低下头看看地,又抬头看看天,于是继续朝前走。
又走过了一个街口,再次止步,再次回头,身后三米远,那俩辫子又停止了晃悠,表情却变了。
为啥不理我!
我以为我是做梦呢!他却笑了。
再编!你咋那么烦人呢!她没能继续保持住假意愤怒,结果语气都怪了。
他往回踱几步,到她跟前:我想我得先去澡堂子。
我饿了。先吃饭。
可是我这
我又不嫌你臭!买包子不行吗?哎,问题是你有钱没有?别看我!
他赶紧翻口袋,掏出他那份遭罪补偿;她那双大眼当即猛亮,一把全夺了。
后来他俩并排走在街旁,渐远,她还在喜不自禁地絮叨:下馆子买衣裳理个发去听评书吧
我得洗澡。
好吧桂花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