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十月份天气渐冷,皮晦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突然兴起了要给肖墨亭织毛衣的念头,在长假的最后一天跑过来拉着袁喜出去买了毛线,回来就窝在沙发里啃着苹果翻《毛衣针织大全》,纤纤玉指在杂志上不停地指指点点,一会的功夫就从毛衣的样式评论到了男模特的长相。
袁喜听得十分无奈,到后来实在听不下去了,问皮晦:“你整天这么对着帅哥流口水,你们家肖墨亭都一点不恼么?”
皮晦视线都没从杂志上离开,耸了耸肩很无所谓地说:“他习惯了。”
袁喜脸上的五官不禁有些扭曲:“就这也能习惯?”
皮晦翻了翻白眼:“他知道我这人没耐性,对同一个帅哥顶多迷上三个月。”
袁喜努力保持着面部表情的平静,又问:“所以他就很放心?”
皮晦点头:“对啊,只要不是一直迷一个人,他就不和我计较这些。”
“肖墨亭真伟大!”袁喜由衷地赞叹。
“不是他伟大,而是他知道我长情,”皮晦抬起眼很严肃地看着袁喜,说道:“袁喜,我告诉你,这世界上最痴情的人反而是我们这些花心的人,你信不信?也许我们有百分之四十的感情被分成了很多份然后给了不同的人,但剩下的那百分之六十却坚定地给了同一个人,而且不管那些小份之间如何变化都不会影响到那百分之六十的坚定,这就是长情。而你们这些所谓的专情种子会把所有的感情放到一个人身上,变一点则变全局了,懂么?妹妹。”
皮晦的表情很严肃,论点很学术。
袁喜被皮晦一本正经的语气唬地有些傻,还真怔怔地摇了摇头,后来看到皮晦眼角眉梢都藏不住的坏笑,这才明白过来她是在忽悠自己,咬着牙往她身上扑了过去,怒道:“死丫头,连我都敢忽悠了,我看你好日子过得腻了!”
皮晦笑着讨饶,姐姐妹妹地叫了半天才哄得袁喜放过了她,她笑着把杂志从地上拣起来,说道:“袁喜,我也没全哄你玩,有些话还是很有道理的。”